一、關于娃哈哈離岸公司涉嫌偽造美籍華人陳仲華先生簽名的最新進展:達能集團于2007年7月19日正式向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招商局、安徽省巢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巢湖市商務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貿易局、河南省新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新鄉市外商投資管理局分別遞交了關于成都娃哈哈昌盛飲料公司、巢湖娃哈哈昌盛飲料公司、合肥娃哈哈昌盛飲料公司和新鄉娃哈哈昌盛飲料公司共4家公司編制和提交虛假公司設立文件的舉報信。 達能集團在近期對非合資企業的調查中,偶然發現上述4家公司在相關政府部門登記注冊的工商資料顯示其外方控股股東榮輝投資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該外方股東委派的董事是美籍華人陳仲華先生。在問題暴露后,陳先生明確表示,是有人在其毫無知情的情況下,通過模仿其簽名及虛構其相關身份(即榮輝投資的法定代表人和娃哈哈昌盛外方董事)等方法編制和提交了虛假公司設立文件,用于設立系列娃哈哈昌盛飲料公司。 達能集團認為這次事件不僅是一起嚴重侵犯陳仲華先生個人權利的侵權事件,而且更是一起嚴重違反中國法律以及欺騙政府和社會公眾的違法事件。達能希望有關部門能及時核實和依法查處,以維護以上述4家公司所在地的經濟秩序和法律的嚴肅性,保護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并能將核實和查處情形告之關心此事件的社會公眾和媒體,以示正聽。 二、關于請求合資公司董事會向宗慶后涉嫌損害合資公司利益的行為提起訴訟:達能集團旗下的NOVALC Pte. Ltd.、Festine Pte. Ltd. 、Jinja Investments Pte. Ltd.和Myen Pte. Ltd. 4家公司于2007年7月19日分別致函各家娃哈哈合資公司提請合資公司董事會對宗慶后先生擔任合資公司董事長期間損害合資公司利益的行為提起訴訟。如各哈哈合資公司董事會未按要求對宗先生的違法行為采取行動,達能集團將正式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在信函中,上述公司指出宗先生在擔任合資公司董事長兼日常經營管理負責人期間,未經合資公司各股東或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或間接以其個人身份參股、投資設立并經營了多家與合資公司存在競爭性關系的競爭性公司,其根本目的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宗先生的行為顯然違反了中國公司法規定的董事忠實義務以及董事競業禁止義務,嚴重侵害了合資公司的利益,也嚴重損害了投資公司的股東權益。 對于宗先生上述嚴重損害合資公司利益的侵權行為,達能集團現根據中國公司法的相關條款規定正式書面請求合資公司董事會立即就宗慶后先生的上述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以維護合資公司及本公司作為股東的合法權益。 離岸快車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