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總面積只有267平方公里、不足北京豐臺一個區大,人口4.6萬、其中黑人占94%。這個天邊的小島已經吸引了俏江南、和諧汽車與中國白銀集團等一大批中國企業家悄然改換國籍、甘做島民,仍有不計其數、即將海外上市的企業老板正在辦理移民手續。
近日,赴海外上市的北京某教育公司董事長常軍(化名)正將國籍落向這個從未聽說、更從未到過的島國。
在常軍看來,這個巴掌大的加勒比小島名不見經傳,也不是高福利國家,遠非心目中的理想國。而且,改換國籍、持有外國護照,必須放棄使用四十多年的中文名,他在中國的銀行賬戶、駕照、房產證等一切與身份相關的證件必須重新辦理變更。常軍坦言,“這個外國人做得又麻煩又委屈”。
逼上“圣”島
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在移民加勒比后曾表示,“不是為了在香港上市,誰愿意放著中國公民不當當島民呢?”如今,常軍對于這句話有了切身的感受,表達認同時聲調陡增——“親朋們都戲稱我是‘加勒比海盜’??!”
2011年,常軍創辦的教育公司計劃赴美上市,恰在企業通過美國證監會聆訊、準備發行股票之時,上百個中國概念股在美國股市遭遇到集體做空,股價暴跌不止、訴訟官司不斷。常軍意識到,即使強行在美國上市,企業也難以融到所需資金。2013年,他只好回購股權、先行退市,轉道香港融資。
然而,在赴香港上市的過程中,常軍卻被中國商務部的“十號文”擋住了去路。
一直以來,國內企業海外上市有兩種路徑。其一,直接上市。即企業經由證監會國際部審批,直接到境外上市。可證監會審批耗時費力、不確定性太大。
其二,間接上市。即國內企業股東首先在境外注冊一家離岸公司,通過收購或協議的方式控股國內企業。國內企業轉變成外資后,離岸公司再從境外證券市場上市。這種“紅籌模式”因避開了政府審批而被普遍采用。
當初,常軍就是以“紅籌模式”通過美國證監會的聆訊,當他計劃故技重施、在香港上市時卻發現——此路不通。
原來,2006年9月8日,商務部等六部門出臺了令所有海外上市民企感到絕望的“十號文”。其中規定,國內企業和個人前往境外設立特殊目的(指境外上市)公司必須到商務部報批。此前,這一行為僅需到地方外匯管理局登記即可。從“十號文”出臺至今7年時間,中國內地竟沒有一家企業能獲得審批。
多年輔導中國企業海外上市、財富指數資本集團總裁黃山指出,在美國股市有大量中國公司像常軍的企業一樣,以紅籌模式上市卻未獲得中國商務部審批。
美國股市實行登記制,盡管有違中國相關規定,但只要公告、獲得投資人認同,企業仍可冒著違法的風險實現上市。而香港遵從中國內地法律,交易所有著否決企業的權力,任何企業上市若不符合中國法律就會遭到否決。企業為籌備上市所支付的律師費、審計費、投行費用等2000多萬元的成本就會打水漂。
當初,常軍的企業在美國上市招股書中就曾寫道,“可能會觸犯中國商務部十號文政策規定,如果被中國政府追究,企業將受到處罰,但目前中國政府對此并無處罰標準和案例”。
赴香港上市遇阻,讓常軍備感疑惑,商務部要不干脆禁止公民注冊境外公司,要不就開門放行。出了政策卻又卡著不放,這個政策豈不成了“玻璃門”、“彈簧墻”?
冰河時代
黃山有著十余年輔導企業海外上市的經歷。他回憶道,從2002年加入WTO以后,中國赴海外上市的企業數量開始逐年增多。國企掌握政府資源,均以直接方式赴海外上市;絕大多數民企則以間接模式、繞開政府的監管。原本政策閘門時開時閉,可“十號文”一出,中國企業紅籌上市之路一度封閉。
2003年4月,中國證監會取消對紅籌方式上市的“無異議函”監管后,海外間接上市已不存在審批的問題。一時間,中國企業紛紛到境外上市融資,全球各金融大國悉數來華爭搶上市資源。中國企業境外上市兩個主要目的地,一是全球金融中心美國,一是亞洲金融中心香港。
2004年,商務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領銜撰寫了《中國與離岸金融中心跨境資本流動問題研究》。
該報告描述了通過紅籌模式有太多資金、資產不在其監管之內,導致了大量資金外逃,公司欺詐,轉嫁金融風險……
梅新育的研究報告立刻引起了國務院的關注。
2005年初,國家外匯管理局先后出臺“11號文”和“29號文”,規定境內居民通過轉讓境內資產或股權換取境外公司的股權,要經過外管局和商務部的批準。海外上市的閘門頓時緊閉。
在業界人士一片反對聲中,當年10月關上的閘門再次被拉起。
然而,虛驚一場的余音尚在回響之際,2006年9月商務部牽頭6部門出臺的“十號文”將開開合合的政策閘門徹底封閉,一關就是7年。
如今,常軍終于體會到張蘭等眾多企業家移民島國的無奈。他在申請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國籍的同時,也醞釀申請香港護照。按照香港政策,投資1000萬元港幣7年后可獲得香港護照。
常軍感嘆道,既然中國內地公民做不成、加勒比島國公民又不想做,希望7年后能成為一個香港公民,這樣還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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