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外匯局再度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完善銀行貿易融資業務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3]44號,下稱《通知》)。該《通知》主旨在于“遏制無真實交易背景的虛假貿易融資行為,防范異常外匯資金跨境流動”。《通知》自12月6日起開始實行。
從《通知》內容來看,此次監管將重點從銀行入手,強化銀行對貿易融資真實性的內控督導,并及時向外匯局報告可疑交易;同時,《通知》還強調加大對違規銀行和企業的懲罰力度。
“可能是最近套利客戶較多,外匯占款虛高,應該是常規性的整頓。”招商銀行總行金融市場部劉東亮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但劉東亮同時認為,如果外匯占款應聲回落可能會對國內的市場流動性產生一定的壓力。
《通知》規定,銀行應加強對貿易融資、特別是遠期貿易融資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查,積極支持實體經濟真實貿易融資需求,防止企業虛構貿易背景套取銀行融資。強調銀行對90天以上(包括即期業務展期或敘作其他貿易融資累計期限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遠期貿易融資業務加大審查力度。
外匯局《通知》特別細化了三類容易出現的貿易融資造假情況,而且特別聲明,即便銀行收取足額或高比例保證金,只要滿足這三種情況之一也必須加大審查。
三種情況分別是:1.融資業務具有頻率高、規模大、交易對手相對集中或為關聯企業、貿易收支中外匯與人民幣幣種錯配較為突出等特點;2.融資對應商品具有(但不限于)自身價值高或生產的附加值高、體積小易于運輸或者包裝存儲易于標準化等特點;3.通過轉口貿易、轉賣(指經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貨物進口并轉售出口)等形式開展對外貿易活動。
另外,外匯局在《通知》中指出,將加大對銀行貿易融資真實性、合規性的監測力度。對于遠期貿易融資業務占比較高,并為涉嫌虛構貿易背景跨境套利的企業提供貿易融資服務的銀行加大處罰力度。
摘自《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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