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就整體改革方案單獨發(fā)布了另外一篇文章(請關注明天推送的《聚焦外國投資改革》),但從收購法修訂案的細節(jié)來看,某些針對外國政府投資者的重大變更將增加對澳投資合規(guī)負擔,更重要的是,這些變更向外國貿易伙伴釋放出的是與澳大利亞貿易關系目前的立場和最近的積極發(fā)展不一致的信號。
新規(guī)則擴大FIRB審查范圍
根據(jù)新規(guī)則,所有來自同一個國家的外國政府投資者將被視為關聯(lián)方。因此,在確定潛在投資是否需要通知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時,來自同一個國家的所有外國投資者所持股份將作為整體計算。
對于大多數(shù)投資項目而言,由于來自一個國家的多個政府相關實體投資同一個澳大利亞實體較為少見,這種計算方式應該不構成問題。受新規(guī)則影響最大的將是私募股權投資,尤其是來自美國的多個州政府相關實體對基金的投資。許多美國私募股權投資者由于有州政府持股而被視為外國政府投資者。新發(fā)布的法規(guī)草案對有限合伙的關聯(lián)關系給出了注釋,但其他原本不相關的實體現(xiàn)在由于包含同一個國家政府所持有的股權而必須合計計算股權,以確定其投資是否適用澳大利亞收購法。
FIRB認為,新規(guī)則是對當前實踐的正式表述,并表示FIRB在審查申請時一向視來自同一個國家的政府投資者為關聯(lián)方。但與目前FIRB在審查階段對關聯(lián)關系進行考量不同,在通知階段視為關聯(lián)(有擴大關聯(lián)定義的效果)可謂是一種微妙但重要的改變。
新規(guī)則實際上在要求外國政府投資者對澳大利亞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進行調查,并根據(jù)調查所發(fā)現(xiàn)的推定關聯(lián)關系向FIRB發(fā)出通知。在某些情況下,這種要求將大大增加實踐中的困難,因為目標公司的持股結構可能隱藏在多層所有權關系之下,或者根本無法獲取。例如,在上市目標公司持股低于5%的股東一般來說很難查到。
這些實踐困難給外國政府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合規(guī)風險。外國政府投資者很有可能無法獲得來自同一個國家的其他外國政府投資者的持股信息,進而無法提交FIRB申請。這種情況下,外國政府投資者即便無法獲得遵守相關規(guī)定所需的信息,仍有可能被視為違反收購法。另外,如果投資者提交申請時未能考慮到推定關聯(lián)方持有的股權,也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于未能披露關聯(lián)關系而違反收購法。
隨著違反投資法罰金的提高,推定規(guī)則成為了投資者一大主要顧慮。有意對澳投資且希望從被動投資權益門檻(即低于10%)規(guī)定中受益的投資者可能被迫改變目標,以避免合規(guī)風險及FIRB申請所需耗費的時間和成本,尤其是FIRB申請也將開始收取費用。
新規(guī)則改變實踐慣例
與新規(guī)則對投資者施加的程序負擔相比,更值得注意的是對潛在外國政府投資者釋放出的信號。FIRB通知的目的將來自同一個國家的所有外國政府投資者視為關聯(lián)方,實際上就是臆斷每個有國家控股的實體都將采取一致的行動。這種假設對于許多外國政府實體來說并不恰當,也與澳大利亞商界所持觀點向左。
最近的投資交易也不能證明外國政府投資者在對澳投資中采取一致行動這種預設(或者說是擔心)。相反,我們看到近年來外國政府投資者(尤其是中國國有企業(yè))在爭取澳大利亞企業(yè)投資機會的過程中展開了激烈的競爭。最近的例子是Swisse Wellness保健品公司出售,多家中國國有企業(yè)參與了異常激烈競標程序。另一個例子是新南威爾士擬議出售配電系統(tǒng)(電桿和電線),這一項目吸引了全球眾多政府控股的競標方,包括相互競爭的中國國有競標方(國家電網和中投)。
澳大利亞監(jiān)管部門包括FIRB過去曾經將中國主權財富基金和國有企業(yè)視為是彼此獨立經營和管理且獨立于中國政府的實體。FIRB此前曾表示,不會把中國主權財富基金和國有企業(yè)視為關聯(lián)實體[1]。這一理解是澳大利亞監(jiān)管部門與歐洲和北美的監(jiān)管部門最大的不同,后者在反壟斷、要約收購和證券法規(guī)方面一般認為中國國有企業(yè)均屬于關聯(lián)方。澳大利亞對外釋放出本國具有穩(wěn)定和非政治化的監(jiān)管框架這一信號對于該國在吸引外國投資方面獲得的相對成功是非常關鍵的。
另外,最近澳大利亞與韓國、日本和中國簽訂了貿易協(xié)定,F(xiàn)IRB可以抓住這一機會根據(jù)這些積極的政策對外國投資規(guī)則進行改革。尤其是隨著中澳自貿協(xié)定的簽署,澳大利亞商界曾樂觀地認為政府將通過改革鼓勵外國投資,包括中國國有企業(yè)和主權財富基金所做的投資。建議之一是同意來自上述國家的特定的外國政府投資者(包括某些主權財富基金和國有企業(yè))豁免關聯(lián)假設規(guī)定。
區(qū)別對待的方式
澳大利亞外國投資框架需要通過清晰一致的方式對外國投資進行審查。在制定收購法修訂案時應當采取合理的政策考量,確保在FIRB審查程序中采取一致行動的外國政府投資者合計計算股權。但是,我們不同意在評估通知要求時隨意假設所有外國政府投資者均屬于關聯(lián)方。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實體只要有20%的股權由來自同一個國家的外國政府相關投資者持有即屬于“外國政府投資者”。因此受此新規(guī)則影響的不僅僅是國有獨資企業(yè)。FIRB在評估申請時將來自同一個國家的外國政府投資者視為關聯(lián)方與要求投資者基于推定關聯(lián)向FIRB發(fā)出通知是完全不同的。
試想如果相同的政策在加拿大實施,澳大利亞對加投資將受到何種影響。新規(guī)則將意味著昆士蘭投資公司在投資中與澳大利亞未來基金有合謀之嫌。顯然這樣的解釋是錯誤的,因為按照此解釋,則加拿大政府對澳大利亞主權投資的立場也會有問題。
更好的辦法是采取區(qū)別對待,如《2001年澳大利亞公司法(聯(lián)邦)》下根據(jù)有效控制或實際一致行動開展關聯(lián)方測試。其他方案包括:
豁免非國有獨資企業(yè);
避免來自政府不同層面的實體被視為關聯(lián)方。也就是說,州一級和省級政府實體與中央/聯(lián)邦實體不產生關聯(lián)。
將收購法修訂案下的推定關聯(lián)視為可反駁假設,令投資者有機會證明其商業(yè)定位、不受政治影響力或獨立于其他政府機構。包含國有成分的外國投資者如果能證明上述資質,就不會自動被視為其他外國政府投資者的關聯(lián)方。
這些方案將承認眾多外國政府投資者(包括國有獨資企業(yè))能夠獨立于其政府股東開展商業(yè)行為這一事實。這也將向我們的外國貿易伙伴及其他司法轄區(qū)的監(jiān)管部門釋放出一種信號,即澳大利亞在制定綜合性、公平的外國投資政策方面正走在世界的前列。
作者:金杜律師事務所 Malcolm Brennan(合伙人),Paul Schroder(合伙人),熊進(合伙人),Michael Ting
主要聯(lián)系人
熊進 國際合伙人
北京 電話 +86 10 5878 5588
Paul Schroder 合伙人
悉尼 電話 +61 2 9296 2060
手機 +61 405 571 923
又到一年退稅時。來到澳大利亞,需要了解的東西非常多,退稅就是其中一項和切身利益尤為相關的事情。稅收是一個國家政府賴以生存的財政基礎,而個人所得稅則是政府財政的重要來源。因此,上到總統(tǒng),下到平民百姓,納稅成為每個人的義務和職責。澳大利亞是根據(jù)個人收入情況逐步提高稅率,從而以此來減少低收入者的負擔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過快增長。最基本的原則是多收入多交稅,收入低的先交稅后退稅。對于剛來澳大利亞不久的新移民,可能不是很了解退稅,那么接下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如何在澳大利亞退稅。
自2014年7月1日起,你就可以準備遞交2013-2014財政年度的報稅表,而2014年10月31日是你自行報稅的最后遞交期限,而如果你委托會計師報稅的話,可以延長到明年三月三十一號。
根據(jù)澳大利亞的稅法規(guī)定,但凡是澳大利亞稅法上所認為的居民,不論其收入所得源在澳大利亞境內或是國外,都需要向澳大利亞國稅局申報所得稅。那何為澳大利亞稅法上認可的居民呢?一般來說只要個人住所設立于澳大利亞境內或澳大利亞居留滿183天以上者,便有可能認定為澳大利亞稅法上的居民并負有納稅的義務。當然了,不具備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身份的個人,也不代表因此豁免納稅義務,因為澳大利亞國稅局在評估個人是否為稅法上認定公民時,除了考慮住所及居住天數(shù)的因素,還會考慮其它因素,比如說個人主要事業(yè)所在地,是否有意圖在澳大利亞長久居住等等方面。
用于報稅的文件資料有很多種:稅單group certificate或去年賦稅記錄tax return orassessment notice,工資單其他所有收入記錄如退休金、福利金、賣出股票、收進租金。所有和工作、生意、理財投資有關的支出憑證(收據(jù)、發(fā)票、車票、機票、賬單、私人醫(yī)保的編號、配偶和孩子的收支文件、有效便條等),公司或小生意的賬本明細冊。如果你有一些支出沒有憑證,比如說火車票,只要有合理的計算方法,稅務局也是認可的。所有報稅資料都要保存五年,因為稅務局每年都會抽查。在抽查的時候,一切憑證據(jù)講話,但是有時候合情合理的“忘記了”也是可能被稅務官接受的。但是如果查實了錯報漏報多報不報,罰款會很厲害,至少是年收入的13%。而對于工作有關的支出在$300以下的,一般不需要憑證,可以憑自己記錄獲得退稅。
網上報稅最簡單的遞交方式之一就是利用在線e-tax(電子報稅軟件)。E-tax是澳大利亞稅務局網站上免費使用的電子遞交系統(tǒng),每周7天,每天24小時都能使用。只要上ATO網站鍵入E-tax,就可以下載E-tax的軟件并安裝到自己電腦里。用E-tax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立即看到可退回多少稅或需要補交多少稅,但前提是必須要有基本的稅務知識,以免因為Claim太多而遭ATO審計,或者不清楚可以Claim多少而取不回自己應得的數(shù)目。
用E-tax自己報稅,手頭上要準備的資料包括雇主提供的PAYG Payment Summary(全年工資總結)、稅號、銀行賬號(如果選擇directdebit的方式)、Medicare card number(如有)全年銀行利息、投資(如有)股票的股息、投資房(如有)的租金收入和開銷.
如果之前沒有報過稅,沒有Notice of assessment,ATO會要你提供一些只有你才知道的資料,如PAYG summary上的全年稅前工資或者銀行賬戶。如果有配偶(夫妻/同居),就填入對方的資料。最后就是填入銀行帳號,ATO會自動打錢到這個賬戶,要確定BSB和Account Number都對。填完這些,就進入收入和工作開銷的部分,這個就視個別情況而定來填寫。
應納稅年收入 | 納稅金額 |
0–$18,200 | 0 |
$18,201–$37,000 | 年收入超過$18,200部分的19% |
$37,001–$80,000 | $3,572加上年收入超過$37,001部分的32.5% |
$80,001–$180,000 | $17,547加上年收入超過$80,000部分的37% |
$180,001及以上 | $54,547加上年收入超過$180,000部分的45% |
從上面這個計算方法不難發(fā)現(xiàn),高收入人士幾乎有一半的錢要交給稅務局,所以大家要好好研究,想法子投資,理財,退稅。有許多途徑可以合理降低你的稅率,澳大利亞的富翁大多數(shù)交稅很少。所以我們在這里奉上一些退稅的小貼士,讓大家合理地避稅。
實用退稅小貼士:
(來源:澳洲財富生活雜志社)
]]>澳大利亞東部時間3月10日 聯(lián)邦政府公布法律草案征求公眾意見,該草案計劃終止對非澳大利亞居民投資者的資本利得稅減免。
財長助理David Bradbury指出:資本利得稅的減免并不是吸引境外投資的必備條件,所以政府計劃廢除對境外投資者提供的50%的資本利得稅減免。
如果該法案生效,非澳大利亞居民房產投資者在2012年5月8日之后所獲得的資本收入將不得不支付稅收。這一法案同樣適用于其他形式的資產出售,例如礦產等,政府預期該法案的實施可以為政府增加5500萬澳元的稅收。
Nexia澳大利亞公司的負責人Lan Stone指出:這一政策的變更預期對外國投資者在澳大利亞的投資產生重大影響;而且外國投資者沒有緩和的時間。
該立法草案的公眾意見采集期于4月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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