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這家領先的離岸信托和法律咨詢事務所僅通過其上海代表處提供信托服務。法律執業證書的正式公告,將使Appleby獲得在中國大陸大幅拓展業務的機會。
Appleby主席胡麟斯(Frances Woo)指出:“獲發執業許可證,從而通過我們的上海代表處向中國大陸客戶提供離岸法律咨詢服務,這是我們戰略規劃的一個關鍵里程碑。毋庸置疑,中國市場欣欣向榮,商機處處。我們深刻了解中國市場,因本所已立足香港為客戶在中國的對內及對外投資致力服務將近25載。我們獲得中國大陸的執業許可證之后,將以此為跳板面向中國和亞洲實施我們的戰略,我們對這一前景感到十分興奮?!?/p>
合伙人Malcolm Moller將負責Appleby中國業務的發展,輔以李美玲(Kate Li)律師、中國業務拓展總監芮嘉明(Scott Reid)及包括香港15名合伙人和執業律師在內的大中華區團隊。
Appleby的執業許可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頒發。司法部于2013年8月最新公布的已經獲得許可證的外國法律事務所名單并不包含任何其它離岸法律事務所的相關細節。根據Appleby獲得的許可證條款,Appleby在執業過程中將不會為客戶提供中國法律的相關咨詢服務。
Appleby上海辦事處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頒發的法律執業許可證(執業許可證號:司發證外字2013第1-0163號)。
Appleby是全球最大的離岸法律、信托服務與行政管理服務提供商。Appleby通過其遍及百慕大、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根西島、馬恩島、澤西島、毛里求斯和塞舌爾群島等主要離岸司法管轄區的業務網絡,為客戶提供離岸法律意見。與此同時,Appleby在全球四大國際金融中心 (倫敦、香港、上海和蘇黎世) 設有辦事處。
Appleby集團已經被 《2014年律師離岸調查》(The Lawyer”s 2014 Offshore Survey) 根據合伙人人數評定為世界規模最大的離岸法律事務所之一。Appleby集團擁有超過800名律師和富有專門經驗的專家,在商業法律事務、訴訟、清盤、私人客戶信托和財產安排等的法律專業領域中,為客戶提供細致、專業的服務。Appleby同時亦提供一系列的受托人服務。不論涉及單一或者多個司法轄區, Appleby集團都能夠與上市公司、私人公司、金融機構和高端私人客戶等的不同客戶和他們的顧問合作, 達至切實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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