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綜合保稅區是國內功能齊全、政策優惠、通關便捷的特殊經濟區域,是政策含金量比較高的國家級平臺。隨著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試點和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談判的深入,必將成為全國自由貿易區的先行推廣區、對外開放的服務區、外向型經濟的集聚區和轉型發展的先行區。
綜合保稅區設有一體化管理的網外配套區,主要為網內保稅區提供產業配套、商務服務和稅收支撐,實現綜合保稅區的健康持續發展。
濰坊綜合保稅區于2011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是全國第14個綜合保稅區。總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其中網內保稅區5.17平方公里,網外配套區 14.83平方公里。目前,全區共有注冊企業500多家。今年1-7月份,進出口額同比增長127.9%,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同比增長216.7%,增長幅 度在全國綜合保稅區中名列前茅。
二、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發揮功能政策作用,建成全市外向型企業的服務區
國家設立綜合保稅區,旨在為社會企業提供系列化政策服務,輻射拉動區域經濟發展。按照海關總署要求,濰坊綜合保稅區服務輻射半徑300公里。具有“承東 啟西”的輻射帶動作用,向東承接青島、煙臺、威海等沿海城市,向西服務淄博、濱州、東營、濟南等內陸城市。能夠使過去只能在港口辦理的保稅和進出口業務, 后移到保稅區辦理,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目前,濰坊綜合保稅區服務社會企業已達近1000家,力爭5年內建成濰坊及周邊地區對外開放的政策 服務平臺。
(二)有利于發揮國際物流作用,建成濰坊乃至全省商貿物流中心
綜合保稅區網內保稅區和網外配套區一體化發展。網內保稅區政策優惠,通關快捷,適合貨物大進大出,便于國際物流發展。網外配套區區位優越,交通便捷,北 靠青銀高速,南鄰濰坊鐵路貨運東站,是國內物流的重要節點。通過國際物流和國內物流的有機結合,綜合保稅區必將建成大宗物資的集聚中心、分撥配送中心和國 際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提升濰坊乃至全省國際化水平。
(三)有利于吸引跨國公司和外向型大企業落戶,建成高端制造項目的聚集區
跨國公司和外向型大企業一般愿意選擇在港口和保稅區周邊落戶,便于辦理國際業務和享受優惠政策。保稅區的設立,能夠有效集聚國內外市場信息,吸引大批國內外高端項目落戶,建成濰坊乃至全省高端制造項目的集聚中心。
(四)有利于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建成全市對外開放的先行區、示范區
2013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賦予其金融創新、境外融資、自由貿易等領域的一系列優惠政策,探索對外開放的新路徑和 新模式,將陸續推廣全國。2013年9月,中韓自貿區第七輪談判在濰坊舉行。綜合保稅區作為國內最接近自由貿易區的特殊經濟區域,必將成為全國首批自由貿 易區的推廣區、中日韓自由貿易的先行試驗區,提升全市對外開放水平。
(五)有利于網內保稅區和網外配套區結合發展,建成市區東部外向型經濟新板塊
綜合保稅區的設立,是濰坊城市功能的重要補充和完善。隨著網內保稅區和網外配套區的結合發展,必將形成物流、人流、資金流、信息流的集聚效應,促進加工業、物流業、商貿業、金融業等產業的繁榮發展,建成以網內為龍頭、網外為配套的充滿活力的市區東部外向型經濟新板塊。
三、發展方向
綜合保稅區發展思路是:“大服務、大物流、大加工”同步發展,網內保稅區和網外配套區一體化經營,打造“政策服務”、“國際物流”、“高端制造”三大中心,建成全市對外開放的服務區、外向型經濟的集聚區和轉型發展的先行區。
發展目標是:通過五年發展,年實現進出口額100億美元、總稅收30億元,服務社會企業6000家以上。
按照海關總署要求和保稅區自身功能需要,綜合保稅區必須“大服務、大物流、大加工”同步發展。“大服務”是目的,“大物流”、“大加工”是基礎和手段, 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保稅區的“大服務”,必須建立在“大物流”和“大加工”的基礎上。物流業和加工業發展的越快越好,保稅區的政策服務作用就越大越 強。沒有物流業和制造業,保稅區就難以形成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條件。因此,綜合保稅區必須“三大中心”同步發展,同步推進。
綜合保稅區必須“網內保稅區+網外配套區”一體化發展。網內為網外提供優惠政策、聚集發展資源;網外為網內提供產業配套、稅收支撐和商務服務。只有這樣,保稅區才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有機整體。
根據以上要求,下步綜合保稅區將重點抓好五項工作:
(一)打造政策服務中心
充分發揮功能政策作用,努力為社會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重點抓好六大平臺建設:
一是虛擬口岸服務平臺。利用口岸直通和保稅物流功能,把國際港口和國際機場功能后移到濰坊,企業貨物在保稅區通關后,在港口和機場直接放行,相當于“無 跑道國際機場”和“無水國際港口”。目前,青島機場功能后移濰坊保稅區已經實現,已有300多家企業來區開展虛擬機場業務。港口功能后移方面,已建設了 4.2萬平方米的口岸作業區,可以開展內陸口岸報關、報檢、訂艙、裝卸、運輸等業務,企業不需再跑青島等沿海城市。
二是電子商務服務 平臺。正在建設總投資10億元、總建筑面積18萬平方米的電子商務中心,正在洽談引進阿里巴巴、中棉集團、中外運集團、圓通物流等一批電子商務企業,年交 易額可達300億元,打造進口大宗商品和日用消費品網上交易平臺,為購銷雙方提供交易、結算、信息、金融等于一體的電子商務服務。
三 是商品檢驗檢疫服務平臺。過去企業進出口貨物都在青島檢驗檢疫。2012年,國家質檢總局同意將進口植物產品檢驗檢疫權下放到濰坊保稅區,貨物可在濰坊保 稅區就地檢驗檢疫,不需再跑青島。同時,引進了總投資10億元、總建筑面積31萬平方米的國家防偽檢測項目,建設國家級食品檢測認證中心、認證培訓中心和 真品防偽標識芯片生產線,打造商品保真檢測服務基地。
四是保稅倉儲物流服務平臺。引進了總投資20億元的中國供銷集團物流加工項目、 總投資6.3億元的中俄冷鏈物流項目、總投資4億元的中國外運集團電子配送項目、總投資4億元的香港中基集團物流項目、總投資2億元的臺灣中聯盛國際物流 項目等總投資50多億元的10多個國際物流項目,建設了30萬平方米的冷凍庫、恒溫庫、常溫庫和3萬平方米的查驗場站,為企業倉儲物流、通關查驗提供服 務。
五是研發檢測維修平臺。綜合保稅區企業從國外進口研發設備不繳納關稅,可以在全球范圍內開展保稅研發檢測維修業務。利用這一功能,保稅區積極吸引歌爾、北汽福田、濰柴等一大批重點企業來區設立研發中心,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節約研發成本。
六是“一站式”政務服務平臺。實行“24小時通關報檢、一站式綜合服務”。同時,積極爭取海關總署業務試點,進一步完善保稅區功能政策。
(二)打造國際物流中心
大力開展保稅倉儲、國際中轉、國際采購、國際展示、國際銷售等業務,努力建設服務濰坊、輻射山東及全國的國際物流中心。
一是建設大宗原材料物流集散地。利用網內保稅政策和網外區位優勢,通過貨物的大進大出,形成國際物流和國內物流相融合的集聚效應,讓企業在保稅區“一站 式采購”、“一口式供應”所需的原材物料。目前,中棉集團、中國外運集團、商務部國際物流、中俄冷鏈物流、泰國農產品配送等項目紛紛落戶保稅區,全區正在 建設工業設備、電子配件、棉花、塑料、紙漿、椰絲等專業物流中心,努力建成大宗商品的分撥配送和交易定價中心。
二是建設進口商品交易中心和電子商務中心。利用保稅區的保真優勢,規劃建設了5萬平方米長江以北最大的進口商品(紅酒)交易中心,目前一期1.5萬平方米已投入運營,今年繼續擴大規模。同時,加快建設18萬平方米的電子商務中心,打造進口商品網上交易平臺。
(三)打造高端制造中心
加快培育先進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新醫藥四大產業,努力建設高端制造項目的集聚區。
一是建設網內高端制造產業園。發揮“保稅、免稅、退稅”的政策優勢,在抓好總投資40億元的歌爾電子產業園、總投資8億元的圣和塑膠新材料、總投資6億 元的佩特來百萬臺汽車發電機、總投資4億元的上存能源等總投資200多億元的30多個工業項目的基礎上,瞄準世界500強、國內100強和行業領軍企業, 著力引進一批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外向度高的大項目,引領全區經濟發展。
二是建設網外加工制造配套產業園。發揮網內保稅區的輻射 作用,把網內高端制造產業鏈延伸到網外,把網外的土地優勢、資源優勢與網內的政策優勢相結合,努力建設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產品兼顧國際國內兩個市 場、實現網內網外共同發展的大項目產業群,努力建設高端制造中心。
(四)網內保稅區和網外配套區一體化發展
從全國發展比較好的保稅區看,都有與之一體化發展的網外配套區。比如,張家港保稅區管轄面積130平方公里,大連保稅區管轄面積150平方公里,天津港保稅區管轄面積60平方公里,青島保稅區管轄面積60平方公里,重慶兩路寸灘綜合保稅區管轄面積70平方公里。
2011年6月,濰坊市委、市政府調整綜合保稅區總體規劃,確定總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其中網內保稅區5.17平方公里,網外配套區14.83平方公 里,使保稅區走上了網內網外發展一體化的道路,這種做法受到了海關總署的充分肯定,也為保稅區大發展奠定了土地空間條件。下一步,在加快發展網內的同時, 要重點抓好網外配套區發展,引進與網內關聯度高、科技含量高、稅收貢獻大的先進制造業、貿易物流業、商務生活服務業,以服務支撐保稅區健康持續發展。
(五)加快建設綜合保稅區濱海B區
在濱海設立保稅區B區,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對北部沿海開發開放意義重大。下一步,要本著“邊建設、邊申報、邊招商”的原則,全力加快B區申報建設,力爭早日建成,發揮作用,建成北部對外開放的新平臺。
四、優惠政策
保稅加工政策
①免稅:從境外進區的設備、原材料、基建物資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制成品及邊角料、殘次品、余料、廢料銷往境外免征出口關稅;企業出口加工產品不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②保稅: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進境的原材料、包裝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額保稅。
③退稅:從國內保稅區外進入綜合保稅區的貨物視同出口,可辦理出口退稅;區內企業使用水、電、氣實行退稅政策。
④免證:貨物可以在綜合保稅區和其它國家之間自由進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需配額和許可證;海關不實行《登記手冊》管理;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不實行合同核銷,不實行單耗管理。
保稅物流倉儲
及進出口貿易政策
①區內存儲貨物的品種和倉儲時間不受限制,可在不改變物權情況下,根據物權單位的指令,將倉儲于保稅倉庫內的貨物直接或進行簡單加工后自由配送;銷往區內、國內其他特殊監管區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②區外企業可將多種商品入區獲得退稅后,根據客戶指令集運出口。
③國內外采購商從境外采購貨物,進入綜合保稅區,按照區外企業需要,分批次辦理出庫供貨。
④加工貿易企業將采購的國產中間產品出口到綜合保稅區(國內貨物進區可視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貿易企業辦理進口手續,以達到出口退稅的目的。
⑤區內企業可開展研發業務,所用境外和國內的儀器、設備、材料等不受產業限制一律享受免稅、保稅和退稅政策;境外和區外進出的檢測貨物,享受保稅政策;國產出口設備等貨物可進入區內保稅維修并復運出境。
⑥區內與境外間進出的貨物,海關實行備案制,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海關監管政策
①海關對綜合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口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
②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可向海關集中申報手續。
③經海關批準,區內企業可將其進口料件和生產的半成品委托區外企業加工,經加工后返回綜合保稅區。區外企業也可委托區內企業加工,加工后返回區外。
④海關對于綜合保稅區與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或者保稅區監管場所之間往來的貨物,實行保稅監管。
⑤綜合保稅區貨物不設存儲期限。
檢驗檢疫政策
①區內企業從境外入區的倉儲物流貨物以及自用的辦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強制性產品認證。
②從非保稅區進入綜合保稅區的貨物,又輸往非保稅區的,不實施檢驗。
③經綜合保稅區轉口的應檢物,在區內短暫倉儲,原包裝轉口出境并且包裝密封狀況良好,無破損、撒漏的,入境時僅實施外包裝檢疫。
④對入區后又復出區進入國內市場的貨物,在檢驗檢疫有效期內免予實施檢疫。
⑤轉口應檢物出境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輸入國家或地區政府要求入境時出具我國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檢疫證書或檢疫處理證書的以外,一般不再實施檢驗和檢疫處理。
⑥區內企業之間銷售、轉移進出口應檢物,免予實施檢驗檢疫。
外匯管理政策
①企業可開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及資本項目外匯專用賬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需核定。
②進出綜合保稅區的免稅、保稅貨物,以外幣計價結算,其它物品進出綜合保稅區可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③企業不實行合同核銷制度,與境外之間的進出境貿易項下的外匯收支,無需向外匯管理局辦理收付匯的核銷手續,外匯憑相關單證從銀行支付。
④企業有條件購匯,允許人民幣資金注冊企業,以不超過其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部分購匯。
⑤中外資企業均可開立外匯現匯賬戶,企業經營所得外匯實行意愿結匯,外匯收入可以全額留存。
其他方面政策
①啟運港退稅:從國內其他港口啟運經濰坊綜合保稅區中轉的貨物,在離開啟運地時即可辦理出口退稅。
②離岸賬戶:綜合保稅區內允許開設離岸賬戶,為企業開展境外業務提供資金結算便利,跨國公司可在區內設立財務中心和結算中心。
③自由流轉:綜合保稅區內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自由流轉。區內企業之間在轉讓貨物時,只需向海關報送貨物品名、數量、金額等電子數據信息,不需要報關辦進出區手續。
綜合保稅區配套區優惠政策
綜合保稅區配套區享受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所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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