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 12月4日訊,央行日前發布《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學會顧問張湧3日凌晨在其微信公眾號bricezhang發表完整點評。
《意見》將創新有利于風險管理的賬戶體系,試驗區內的居民可通過設立本外幣自由貿易賬戶實現分賬核算管理,非居民可在試驗區內銀行開立本外幣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按準入前國民待遇原則享受相關金融服務。
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外賬戶、境內區外的非居民賬戶、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之間的資金可自由劃轉。同一非金融機構主體的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之間因經常項下業務、償還貸款、實業投資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辦理資金劃轉。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內區外的銀行結算賬戶之間產生的資金流動視同跨境業務管理。居民自由貿易賬戶及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可辦理跨境融資、擔保等業務。條件成熟時,賬戶內本外幣資金可自由兌換。
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學會顧問張湧點評:這是《意見》含金量最高的干貨,核心是分賬管理、離岸自由、雙向互通、有限滲透。試驗區內的居民,可設立FTA賬戶。這里沒有特別出現“符合條件”、“經過核準”等字樣,改革想象空間頗大。預計在后續的實施細則中,應會對居民企業的資格予以認定,也就是并非所有注冊在自貿區的居民企業都能開立FTA。
而非居民本來就可以開設離岸賬戶,這一條只是重申已有政策,但這里出現“準入前國民待遇”字樣,言下之意是對外資的離岸賬戶也要進一步放松管制,估計與居民企業的FTA賬戶享有同等待遇。
同一個主體,可以既在自貿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又可以在非自貿區設立機構。前者是FTA離岸賬戶,后者是普通在岸賬戶。過去國內一些企業在新加坡等地設立的所謂“窗口”公司,現在可以直接放到上海自貿區。特別是為償還貸款、實業投資以及其他,涉及到了資本項目,還留下了想像空間,允許同一個主體下的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可以實現資金劃轉。
對于《意見》中關于“條件成熟時,賬戶內本外幣資金可自由兌換”,張涌認為,這里加了一句“條件成熟時”,也就是說自由兌換還需時間。但自貿區企業可以利用FTA賬戶將人民幣資金調度到境外,并在新加坡、香港等地兌換外匯,然后再將外匯調回自貿區。外匯兌換人民幣,也可以同樣操作。這都符合前述《意見》精神。事實上,這就迂回實現了貨幣自由兌換。
發稿:位雯雯/古美儀 審校:丁亮/孔馳
]]>針對上海自貿區的配套金融改革,“一行三會”中的證監會、管理體制改革等重要內容。
上海自貿區內將探索分賬管理模式,允許試點企業設立自貿區賬戶。區內內資企業可開通FTA賬戶;區內外資企業可開通FTN賬戶;區內個人可開通FTI賬戶(下文統稱FTA賬戶)。
財新記者從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獲悉,首批試點將采用一家銀行匹配一家企業的方式進行試運行,將有七家銀行和七家企業參與。七家銀行包括四大行、兩家上海本地銀行和另一家業務。
“這個試點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壓力測試。通過幾乎不加干預的運行,測試市場的資金是怎樣的流動狀態,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未來是寬松還是收緊,要視測試情況決定。”上述人士表示。
一位參與央行管理辦法討論的人士則透露,FTA賬戶幾乎等同離岸賬戶,外匯資金進出不受監管。FTA賬戶和企業區內其它賬戶之間的交易也基本可以自由兌換,關鍵在于FTA賬戶和在岸賬戶的互動準則如何設立。
該人士說,這個渠道有兩個標準。根據央行管理辦法討論的相關精神,人民幣的出境應該是“綠燈模式”,允許人民幣通過FTA賬號投資到境外,不加阻攔,可以是泄洪式的;外匯進入國內則是“黃燈模式”,屬滲透式。
“但是滲透式可以滲透到什么程度,各方爭執不定,”該人士說,根據證監會的支持意見,可以滲透到證券市懲市場,但是這個力度不夠。而如果不受產業限制,開放的大一點,外匯如果像洪水猛獸般進入,誰來監管是難題。
上海一家商業銀行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多家銀行都已經開發了相應的監管系統,等已經和央行測試對接,但是央行認為系統并不完善,還在做相應的改進。
目前,已有十余家中外銀行獲準在上海自貿區設立分支機構,獲準籌建試驗區支行。
上述幾位人士均表示,央行的管理辦法預計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出臺。
10月27日,上海市市長楊雄在第25次上海市市長國際企業家咨詢會議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自貿區的金融制度改革“會審時度勢適時逐步推出”。
相關延續解讀:
離岸賬戶是指在境外銀行開立的賬戶,客戶可以從離岸賬戶上自由調撥資金,而不受本國的外匯管制。只要銀行客戶披露了離岸帳戶的信息,并按個人收入繳納了稅收,那么持有離岸銀行賬戶就是合法的。
FTA賬戶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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