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繼續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金融機構網點,按照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2013年撥付補貼資金41.05億元人民幣。
同時實施農村金融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農村金融機構稅負。對金融機構小額農戶貸款(5萬元以下)利息收入和保險公司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并減按9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對農村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縣域以下法人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繼續實行3%的營業稅率;并減輕小微企業稅負,對符合條件且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的小型微型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減按20%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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