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協議標志著歐盟取得的突破性一步。此前因跨國公司和盧森堡等國達成優惠稅務協議從而在歐盟支付很少稅金的消息被曝光后,令歐盟備受困擾。
歐洲議會研究服務中心(European Parliamentary Research Service)估計,公司避稅行為每年給歐盟國家造成的收入損失約為500億(565.6億美元)-700億歐元。
上述由歐盟委員會1月提議的新規定是歐盟打擊歐洲企業大規模避稅行動的一部分。金融危機爆發后,歐洲各國政府正努力彌補預算缺口,并向民眾保證,大型企業有義務支付應付稅款。
今天達成的協議由歐盟各國財長于上周五達成初步協議,并于本周二敲定。該協議包括旨在打擊跨國公司利用公司內部貸款來轉移債務并降低稅金的規定,比如設置可從稅金中扣減的利息金額上限。
該協議也包括針對所謂受控國外公司的規定,根據新規定,將利潤轉移至幾乎沒有業務活動的低稅率國家子公司的企業可能會被迫將稅務重新分配至稅率較高的母公司所在地。
周二達成協議的大部分規定將于2019年1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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