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是國際公認的金融中心,業界精英云集,已有眾多中國內地企業及跨國公司在交易所上市集資。
建立國際化運營平臺
香港沒有外匯管制,資金流出入不受限制;香港稅率低、基礎設施一流、政府廉潔高效。 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內地發行人建立國際化運作平臺,實施“走出去”戰略。
本土市場理論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長期以來是內地企業海外上市的首選市場。 一些在香港及另一主要海外交易所雙重上市的內地企業,其絕大部分的股份買賣在香港市場進行。 香港的證券市場既達到國際標準,又是內地企業上市的本土市場。
健全的法律體制
香港的法律體制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法制健全。 這為籌集資金的公司奠定堅實的基礎,也增強了投資者的信心。
國際會計準則
除《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外,在個別情況下,香港交易所也會接納新申請人采用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及其它會計準則。
完善的監管架構
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力求符合國際標準,對上市發行人提出高水平的披露規定。 我們對企業管治要求嚴格,確保投資者能夠從發行人獲取適時及具透明度的數據,以便評價公司的狀況及前景。
再融資便利
上市6個月之后,上市發行人就可以進行新股融資。
先進的交易、結算及交收措施
香港的證券及銀行業以健全、穩健著稱;交易所擁有先進、完善的交易、結算及交收設施。
文化相同、地理接近
香港與內地往來十分便捷,語言文化基本相同,便于上市發行人與投資者及監管機構溝通。 (摘:hkex)
]]>三家被罰款公司分別為: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LTD.天津港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TIANJIN PORT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陜西西北新技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NORTHWEST NEW TECHNOLOGY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罰款分別是:$15,400、$24,225、$381,200
以上提述的《前身條例》是指《公司條例》(第622章) 生效日期前不時有效的《公司條例》(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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