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公司注冊好之后的企業所得稅是多少呢?
巴西居民公司對全球收入征稅。非居民公司通常根據當地產生的收入通過注冊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常設機構在巴西納稅。除此之外,非居民公司可能需要就來自巴西的收入繳納預扣稅 (IRRF)。
企業所得稅 (IRPJ): 采用“實際利潤”法 (APM) 或“推定利潤”法 (PPM),按年度應稅收入的 15% 固定稅率征收。
附加稅:年應稅收入超過 240,000 巴西雷亞爾 (BRL) 的企業納稅人還需繳納 10% 的附加稅。
凈收入社會貢獻 (CSLL):法人實體通常按 9% 的稅率繳納 CSLL(某些規定的實體除外,例如金融機構和私人保險公司,它們的稅率較高),這對于 IRPJ 目的是不可扣除的。稅基是所得稅前利潤,根據計算方法(即 APM 或 PPM)進行一些調整后。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計稅基礎
巴西有四種企業所得稅制度:
實際利潤法
推定利潤法
仲裁利潤法;和
SIMPLES – 簡化的稅制。
實際利潤法是企業所得稅的一般規則,其稅基是通過對納稅人的賬面收入應用某些法律定義的調整(加減和扣除)來確定的。稅收基礎可以考慮 Regime de Competência(權責發生制)用于扣除目的以及轉讓定價規則和資本弱化規則。在這種制度下,稅收損失可以無限期結轉。納稅人最多可以抵扣每個財政年度應稅收入的 30% 的稅收損失。
對于巴西公司來說,推定利潤法是可選的,只要法律沒有要求采用實際利潤法并且其上一年的年總收入不超過 7800 萬雷亞爾。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基礎是根據公司總收入的法定百分比來確定的。費用與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無關,稅收損失不能在此制度下抵消。在此制度下,公司不受巴西資本弱化規則和進口交易轉讓定價的影響。但出口交易應遵守巴西轉讓定價規則。
SIMPLES – 簡化稅制是一種有利的稅收制度,適用于微型和小型公司(根據法律定義),它允許支付一種稅來代替六種不同的聯邦稅(IRPJ、CSLL、PIS、COFINS、IPI、INSS )、一項州稅 (ICMS) 和一項市政稅 (ISS)。稅率可能從 4% 到 33% 不等,具體取決于公司的規模和活動。SIMPLES 不適用于總收入超過 480 萬雷亞爾的公司和一些特定業務(銀行、一些運輸公司等),包括外國股東擁有的公司。
Arbitrated Profit Method 與Presumed Profit Method 相似,但假定利潤率更高(基本上增加了20%)。如果缺乏可靠的會計信息,稅務機關更常采用這種方法。雖然不常見,但在稅法規定的某些情況下,納稅人也可以自愿采用這種方式。
企業所得稅 (IRPJ): 采用“實際利潤”法 (APM) 或“推定利潤”法 (PPM),按年度應稅收入的 15% 固定稅率征收。
附加稅:年應稅收入超過 240,000 巴西雷亞爾 (BRL) 的企業納稅人還需繳納 10% 的附加稅。
凈收入社會貢獻 (CSLL):法人實體通常按 9% 的稅率繳納 CSLL(某些規定的實體除外,例如金融機構和私人保險公司,它們的稅率較高),這對于 IRPJ 目的是不可扣除的。稅基是所得稅前利潤,根據計算方法(即 APM 或 PPM)進行一些調整后。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計稅基礎
巴西有四種企業所得稅制度:
實際利潤法
推定利潤法
仲裁利潤法;和
SIMPLES – 簡化的稅制。
實際利潤法是企業所得稅的一般規則,其稅基是通過對納稅人的賬面收入應用某些法律定義的調整(加減和扣除)來確定的。稅收基礎可以考慮 Regime de Competência(權責發生制)用于扣除目的以及轉讓定價規則和資本弱化規則。在這種制度下,稅收損失可以無限期結轉。納稅人最多可以抵扣每個財政年度應稅收入的 30% 的稅收損失。
對于巴西公司來說,推定利潤法是可選的,只要法律沒有要求采用實際利潤法并且其上一年的年總收入不超過 7800 萬雷亞爾。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基礎是根據公司總收入的法定百分比來確定的。費用與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無關,稅收損失不能在此制度下抵消。在此制度下,公司不受巴西資本弱化規則和進口交易轉讓定價的影響。但出口交易應遵守巴西轉讓定價規則。
SIMPLES – 簡化稅制是一種有利的稅收制度,適用于微型和小型公司(根據法律定義),它允許支付一種稅來代替六種不同的聯邦稅(IRPJ、CSLL、PIS、COFINS、IPI、INSS )、一項州稅 (ICMS) 和一項市政稅 (ISS)。稅率可能從 4% 到 33% 不等,具體取決于公司的規模和活動。SIMPLES 不適用于總收入超過 480 萬雷亞爾的公司和一些特定業務(銀行、一些運輸公司等),包括外國股東擁有的公司。
Arbitrated Profit Method 與Presumed Profit Method 相似,但假定利潤率更高(基本上增加了20%)。如果缺乏可靠的會計信息,稅務機關更常采用這種方法。雖然不常見,但在稅法規定的某些情況下,納稅人也可以自愿采用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