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投資(ODI)備案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局三個部門。首先,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其次,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葛后,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備案手續完成之后,需要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整個流程耗時將近2-3個月,辦理成功后會得到兩份分別由商務部和發改委頒發的證書一一《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甬知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敏感行業,無論項目投資金額大小,一律提交商務部和發改委進行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