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境外投資ODI備案所需材料
1.大陸公司執照原件。
2.提供大陸公司最新財務審計報告。
3.大陸公司法人、股東、董事、社長、監事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4.海外公司(或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章程翻譯。
5.公司主營產品或主營業務說明,并附圖片。
6.境外投資商業計劃書、市場調查等,投資資金來源狀況的說明梗概、投資環境分析評價概況等。
7.提供銀行出具的資金來源證明。
8.企業如果是海外并購,需要出具并購合同和協議,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自有資金證明)或對賬單;出具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盡職調查。
特別注意:不同地區辦理需要的條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樣,需要詳細的溝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體準備哪些材料,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我哦。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的一般條件
1.境內公司需成立滿1年以上(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2.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
3.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需高于5%,越高越好;
4.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企業為什么需要做境外投資備案?
從法律層面來說
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一、未取得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而擅自實施的;
二、應當履行核準、備案變更手續,但未經核準、備案機關同意而擅自實施變更的。
由核準、備案機關責令投資主體中止或停止實施該項目并限期改正,對投資主體及有關責任人處以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實際操作層面來說
(1)境外投資備案是內保外貸等金融操作的必要前提。
(2)是企業境外上市的重大瑕疵考察點。
(3)是項目進行交易的重要考量條件。
(4)未備案擅自經營者,其項目單位的相關信息列入項目異常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5)未備案擅自經營者,其境內投資主體將在一定時限內禁止任何境外投資行為。
備案有什么優勢?
資金合規出境無風險。
企業境外上市無合規障礙。
享有商務及發改系統兩大批復證書,有效期兩年,且可延期。
越早獲得批復,越早出資,越早獲得境外投資主動權與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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