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需要外商投資批準證書嗎?

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施行后,商務部門(市商委和自貿管委會)正式退出了外資企業(yè)設立的審批和備案職能:
對于負面清單內的外資企業(yè)設立不再審批
對于負面清單外的外資企業(yè)設立也無需備案
外商投資法和實施條例是近幾十年以來對于外商投資領域的最大改革,奠定了我國外商投資新的基礎性法律框架。全面實行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
對于負面清單內的禁止投資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
對于負面清單內的限制投資領域,外國投資者應符合相應的股權、高管等限制性準入要求
對于負面清單以外的投資領域,企業(yè)按內外資一致原則登記注冊。需要取得行業(yè)許可的,行業(yè)主管部門按內外資一致條件和程序審核。
對于外商投資企業(yè)設立由最初的逐案審批制——備案制(2016年)——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