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公司注冊需要的資料
蒙古國公司類型:
1.有限責任公司。(LLC)
2.代表處。
這兩種形式可以在蒙古注冊或收購離岸公司。
蒙古國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要求:
1.最少股東人數(shù)為自然人或法人之一。
2.該公司至少一名董事在場的情況下運作,董事是自然人即可。
3.被任命為總干事職位的外國人應持有居留證,否則,有必要任命蒙古居民。
4.需要注冊處。
5.最低股本為100,000美元。
6.每年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蒙古離岸公司的注冊證書。
7.最好不要在公司名稱中使用“ Mongolia”和“ Ulan Bator”一詞,而不管蒙古公司是新成立還是重新注冊。注冊名稱時最好提供幾個備選名稱。
8.為了成功完成注冊過程,還需要提供有關(guān)參與者,公司活動類型,選擇開戶銀行的相關(guān)信息。
9.法定地址應登記在蒙古國的單一登記簿上。
10.蒙古的離岸公司可以在沒有創(chuàng)始人直接授權(quán)的情況下進行注冊。
蒙古國代表處注冊要求:
1.禁止進行單獨的經(jīng)濟活動。公司只能代表利益。實際上,分支機構(gòu)不在蒙古注冊。
2.為了成功完成注冊程序,有必要提交組成文件,選擇銀行并宣布要開設的帳戶的數(shù)量和類型等。這些文件應經(jīng)過公證并翻譯成蒙古文。
3.法定地址應放在蒙古國的單一登記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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