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基金會和普通公司的區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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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眾公司和私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區別? 新加坡公眾公司:獨立的法律實體; 公司至少需要2名公司官員。董事至少一位是新加坡人或者永久居民。 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股東至少1人-50人,可以為自然人和公司; 至少1名本地董事,1名法定秘書; 新加坡公眾公司注冊條件與費用: 公司名稱:只能用英文注冊,公司類型是公開擔保有限公司,以LTD.或LIMITED結尾; 注冊資金:沒有注冊資金,但每個成員會實繳1新幣; 董事成員:董事要求和普通公司一樣,但是沒有股東,稱為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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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基金會(Singapore Foundation)和新加坡普通公司(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Company)是兩種不同的法律實體,它們在目的、所有權、管理和稅務方面有所不同。
總之,新加坡基金會主要用于社會公益事業,而非營利目的。而新加坡普通公司則以營利為主要目標,為股東創造回報。兩者在所有權、管理和稅務方面均有所不同。
- 目的:
新加坡基金會:基金會主要用于慈善和公益目的,為社會和社區提供支持和援助。
新加坡普通公司:普通公司則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為股東創造利潤和回報。 - 所有權:
新加坡基金會:基金會通常由發起人或董事會管理,而非由個人或私人實體擁有。捐贈者可以向基金會捐款,但不擁有對資產的財產權。
新加坡普通公司:普通公司由股東擁有,股東有權分享公司的利潤和資產。 - 管理:
新加坡基金會:基金會由董事會管理,負責監督基金會的運營、制定政策和確保資金的適當使用。
新加坡普通公司:普通公司由董事管理,負責制定業務決策、管理公司事務并代表公司行事。 - 稅務:
新加坡基金會:根據新加坡稅法,符合條件的基金會可以享受稅收豁免。
新加坡普通公司:普通公司需繳納公司所得稅,稅率目前為17%。
總之,新加坡基金會主要用于社會公益事業,而非營利目的。而新加坡普通公司則以營利為主要目標,為股東創造回報。兩者在所有權、管理和稅務方面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