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巴拿馬公司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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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冊資本: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 股東:最少兩名股東,而且必須為自然人,但是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 董事:最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 管理人員: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他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人可出任多于一個職位。
- 公司注冊地址:注冊地址必需位于巴拿馬。
- 公司注冊代理:巴拿馬法規要求每個巴拿馬公司必須有一個注冊代理,注冊代理必須為巴拿馬境內的法律公司或律師。
- 巴拿馬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必須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責任(limited liability)"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 ,另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或是Reinsurance 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