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注冊的馬來西亞公司是什么形式的?

0
根據《2016年公司法》,馬來西亞的公司可以分為股份有限公司、擔保責任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所有類型的公司都需要有一位年滿18周歲的馬來西亞常駐居民作為公司秘書,包括馬來西亞公民和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居民。
(1) 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馬來西亞最常見的公司結構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分為私人公司 (通過在公司名字里帶有“Sendirian Berhad”或者“Sdn Bhd” 字眼來辨別) 或上市公司 (通過在公司名字里帶有“Berhad”或者“Bhd”字眼辨別)。
(a) 私人有限公司 (Private Limited Company),Sdn Bhd
根據《2016年公司法》,作為獨立法人,私人有限公司有權自行開展商業活動、參與訴訟,其公司財產獨立與股東個人財產,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注意:
(i) 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
(ⅱ) 至少有一位董事,且董事必須在馬來西亞境內擁有其主要或唯一居住地;
(b) 公眾有限公司 (Public Limited Company),Bhd
公眾有限公司即為上市公司,與私人有限公司不同的是,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且需至少有2名董事。
(2) 擔保責任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CLG)
(3) 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
無限公司是股東以其全部資產而非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在馬來西亞,無限公司的名稱均以Sendirian或縮寫Sdn結尾。
(1) 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馬來西亞最常見的公司結構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分為私人公司 (通過在公司名字里帶有“Sendirian Berhad”或者“Sdn Bhd” 字眼來辨別) 或上市公司 (通過在公司名字里帶有“Berhad”或者“Bhd”字眼辨別)。
(a) 私人有限公司 (Private Limited Company),Sdn Bhd
根據《2016年公司法》,作為獨立法人,私人有限公司有權自行開展商業活動、參與訴訟,其公司財產獨立與股東個人財產,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注意:
(i) 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
(ⅱ) 至少有一位董事,且董事必須在馬來西亞境內擁有其主要或唯一居住地;
(b) 公眾有限公司 (Public Limited Company),Bhd
公眾有限公司即為上市公司,與私人有限公司不同的是,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且需至少有2名董事。
(2) 擔保責任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CLG)
(3) 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
無限公司是股東以其全部資產而非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在馬來西亞,無限公司的名稱均以Sendirian或縮寫Sdn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