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各種公司類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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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組建公司的選擇
獨資企業
這是瑞士最常見的商業模式形式。它通常是那些想要開辦小企業而無需辦理許多手續的個人選擇的。這里的所有者對公司的所有債務和義務承擔全部責任,在瑞士注冊公司很容易,并且沒有任何最低資本要求。
普通合伙企業(GP)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注冊企業時,稱為普通合伙企業,在這種商業模式中,每個合伙人都對公司的債務和義務負責,注冊也很容易,并且不需要任何最低資本。
瑞士有限責任公司(GmbH)
在這種商業模式中,所有者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而不對公司的所有債務和義務承擔責任,要注冊這家公司,您需要至少 20,000 瑞士法郞的資本。
瑞士股份公司(SA/AG)
在這種商業模式中,公司的債務與其所有者分離,這意味著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要注冊這家公司,您需要至少 100.000 瑞土法郎的資本,
有限合伙制
該合伙企業有兩種類型的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對公司的所有債務和義務承擔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僅對出資顏承擔責任。
公眾有限公司(SA)
在瑞士成立公共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要求為10,000-50,000 瑞士法郎。
私人有限公司(SARL)
在瑞士成立私人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要求為 20,000 瑞士法郎。
瑞士子公司
在這種商業模式中,資本要么完全由外國公司擁有,要么部分由外國公司擁有。它們受瑞士法律管轄
瑞士分公司
瑞士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的利益。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然而,它必須在瑞土商業登記處注冊,其管理委員會中至少有一名瑞士居民,并且應在瑞士設有注冊辦事處
瑞士代表處或聯絡處
瑞士代表處不具有法律地位;但是,它受瑞士法律的規則和條例管轄。它可以由外國投資者和非政府組織設立。
獨資企業
這是瑞士最常見的商業模式形式。它通常是那些想要開辦小企業而無需辦理許多手續的個人選擇的。這里的所有者對公司的所有債務和義務承擔全部責任,在瑞士注冊公司很容易,并且沒有任何最低資本要求。
普通合伙企業(GP)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注冊企業時,稱為普通合伙企業,在這種商業模式中,每個合伙人都對公司的債務和義務負責,注冊也很容易,并且不需要任何最低資本。
瑞士有限責任公司(GmbH)
在這種商業模式中,所有者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而不對公司的所有債務和義務承擔責任,要注冊這家公司,您需要至少 20,000 瑞士法郞的資本。
瑞士股份公司(SA/AG)
在這種商業模式中,公司的債務與其所有者分離,這意味著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要注冊這家公司,您需要至少 100.000 瑞土法郎的資本,
有限合伙制
該合伙企業有兩種類型的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對公司的所有債務和義務承擔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僅對出資顏承擔責任。
公眾有限公司(SA)
在瑞士成立公共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要求為10,000-50,000 瑞士法郎。
私人有限公司(SARL)
在瑞士成立私人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要求為 20,000 瑞士法郎。
瑞士子公司
在這種商業模式中,資本要么完全由外國公司擁有,要么部分由外國公司擁有。它們受瑞士法律管轄
瑞士分公司
瑞士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的利益。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然而,它必須在瑞土商業登記處注冊,其管理委員會中至少有一名瑞士居民,并且應在瑞士設有注冊辦事處
瑞士代表處或聯絡處
瑞士代表處不具有法律地位;但是,它受瑞士法律的規則和條例管轄。它可以由外國投資者和非政府組織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