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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公司申請零申報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
- 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
- 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 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只有滿足了這三個條件,香港公司才可以做一個業務不活躍報告(零申報)。
二、香港公司需要注意的以下幾種情況:
- 很多客戶會以為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論在世界何處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當地營業,便無需繳納任何的稅務也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財務報表(通常是做零申報),這完全是一種錯誤的概念。因為香港公司的免稅不是與生俱來的,所有的一切都是需要經過申請的,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產生,則香港稅務局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申請獲批準后就可豁免相應稅款,但亦必須要做一份相應的核數師報告。
- 那為何“無需做核數師報告”的觀點會在許多公司中流傳呢?因為核數師報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須持牌的CPA注冊會計師方有資格出具核數師報告。內地的許多商業咨詢公司并不擁有合格的注冊會計師來完成核數師報告。因此,為了避免麻煩與懷疑便聲稱“無需做核數師報告”或“只需要做業務不活躍的核數師報告”。此種行為會給客人帶來極**律隱患。對此如果有任何疑問,您可致電香港稅務局查詢。
- 在香港,沒有經營的公司可以直接零報稅,有經營的公司就必須做賬、核數才能報稅。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只要您以公司名義進行商業上的交易或活動,您已經開始經營業務了。要是從書面記錄來講,可以由以下幾個方面來判斷,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為有經營業務:
- 銀行帳戶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 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 與香港客商發生購銷關系;
- 在香港已經聘請雇員;
- 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 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 委托在香港代銷;
- 其它得自或產生于香港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