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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根西島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股東。股東可以是居民或非居民、自然人或法人。 公司應在其注冊辦事處保存一份公司股東名冊。
股東名冊必須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任何公司股東或董事免費開放,其他任何人在支付部門規定的費用后也可以查閱。
每家公司均應召開一次股東大會。第一次股東大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 18 個月內召開,此后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兩次年度股東大會之間的間隔不得超過 15 個月。
公司股東可通過通過豁免決議放棄召開股東大會的要求。該決議可針對特定年份或年份,也可針對無限期。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可在根西島或其他地方的任何地方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