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巴哈馬公司必須找一個注冊代理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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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巴哈馬公司應始終在巴哈馬擁有一名注冊代理人。
除非根據《金融和公司服務提供商法》第 3 條獲得經營金融和公司服務業務的許可,否則任何人不得擔任注冊代理人: 注冊代理人的姓名及地址須于公司成立之日提交注冊官登記。
公司應當將注冊代理人的姓名或地址的任何變更通知注冊官。
如果公司的注冊代理人希望不再擔任注冊代理人,并且該注冊代理人無法與其擔任注冊代理人的公司就其替代人選達成協議,則應適用以下規定:
注冊代理人應當提前不少于 90 天向其擔任注冊代理人的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發出書面通知,通知地址為該董事或高級職員的最后已知地址,如果注冊代理人不知道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的身份,則向其最后收到有關公司指示的人員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注冊代理人辭去注冊代理人職務的意愿;
注冊代理人應當提前不少于 90 天向其擔任注冊代理人的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發出書面通知,通知地址為該董事或高級職員的最后已知地址,如果注冊代理人不知道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的身份,則向其最后收到有關公司指示的人員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注冊代理人辭去注冊代理人職務的意愿;
如果在通知有效期屆滿時,公司尚未將其注冊代理人的名稱或地址的任何變更通知注冊官或注冊代理人,則注冊代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注冊官公司未變更其注冊代理人,注冊官應在憲報上刊登通知,說明公司名稱將從登記冊上剔除,除非公司在憲報刊登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其注冊代理人的名稱或地址的變更通知注冊官;
并且 如果公司未能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注冊官其注冊代理人的名稱或地址變更,注冊官應將該公司的名稱從登記冊上刪除,并在憲報上公布該公司的名稱已從登記冊上刪除的通知。
除非根據《金融和公司服務提供商法》第 3 條獲得經營金融和公司服務業務的許可,否則任何人不得擔任注冊代理人: 注冊代理人的姓名及地址須于公司成立之日提交注冊官登記。
公司應當將注冊代理人的姓名或地址的任何變更通知注冊官。
如果公司的注冊代理人希望不再擔任注冊代理人,并且該注冊代理人無法與其擔任注冊代理人的公司就其替代人選達成協議,則應適用以下規定:
注冊代理人應當提前不少于 90 天向其擔任注冊代理人的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發出書面通知,通知地址為該董事或高級職員的最后已知地址,如果注冊代理人不知道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的身份,則向其最后收到有關公司指示的人員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注冊代理人辭去注冊代理人職務的意愿;
注冊代理人應當提前不少于 90 天向其擔任注冊代理人的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發出書面通知,通知地址為該董事或高級職員的最后已知地址,如果注冊代理人不知道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的身份,則向其最后收到有關公司指示的人員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注冊代理人辭去注冊代理人職務的意愿;
如果在通知有效期屆滿時,公司尚未將其注冊代理人的名稱或地址的任何變更通知注冊官或注冊代理人,則注冊代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注冊官公司未變更其注冊代理人,注冊官應在憲報上刊登通知,說明公司名稱將從登記冊上剔除,除非公司在憲報刊登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其注冊代理人的名稱或地址的變更通知注冊官;
并且 如果公司未能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注冊官其注冊代理人的名稱或地址變更,注冊官應將該公司的名稱從登記冊上刪除,并在憲報上公布該公司的名稱已從登記冊上刪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