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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公司注冊法令并沒有明確規定最低注冊資本的具體數額。這一靈活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鼓勵創業和投資,讓更多的企業能夠在馬來西亞輕松成立并開始運營。不過,對于某些特定類型的業務,如銀行和金融服務、保險以及投資公司等,可能會有更高的注冊資本要求,這主要是出于對行業穩定性和風險管理的考慮。
根據2017年修訂的《公司法》第43A條,在馬來西亞注冊的公司已無需實繳注冊資本。這意味著,公司在注冊時聲明的資本額度不需要在注冊過程中實際繳納,而是在公司運營期間根據業務需要逐步注入。這種安排為企業提供了更大的資金流動性和靈活性,尤其有助于初創企業在初期階段減輕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