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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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續期限不同
開放式基金沒有固定期,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贖回基金單位;而封閉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閉期,一般為10年或15年,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期限。
2.規模可變性不同
開放式基金通常無發行規模限制,投資者可以隨時提出認購或贖回申請,基金規模因此而增加或減少;而封閉式基金在招募說明書中列明其基金規模,發行后在存續期內總額固定,未經法定程序認可不 能再增加發行。
3.可贖回性不同
開放式基金具有法定的可贖回性。投資者可以在首次發行結束一段時間 該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后,隨時提出贖回申請。而封閉式基金在封閉期間不能贖回,掛牌上市的基金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轉讓交易,份額保持不變。
4.交易價格計算標準不同
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常出現溢價或折價交易現象 通常為折價交易 ,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凈資產值;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價一般是基金單位凈資產值加一定的購買費,贖回價是基金凈資產值減一定的贖回費,與市場供求情況的相關性不大。
5.投資策略不同
為了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兌現,開放式基金必須在投資組合上保留一部分現金和高流動性的金融商品;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資本不會減少,有利于長期投資,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能在有效的預定計劃內進行。
開放式基金沒有固定期,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贖回基金單位;而封閉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閉期,一般為10年或15年,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期限。
2.規模可變性不同
開放式基金通常無發行規模限制,投資者可以隨時提出認購或贖回申請,基金規模因此而增加或減少;而封閉式基金在招募說明書中列明其基金規模,發行后在存續期內總額固定,未經法定程序認可不 能再增加發行。
3.可贖回性不同
開放式基金具有法定的可贖回性。投資者可以在首次發行結束一段時間 該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后,隨時提出贖回申請。而封閉式基金在封閉期間不能贖回,掛牌上市的基金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轉讓交易,份額保持不變。
4.交易價格計算標準不同
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常出現溢價或折價交易現象 通常為折價交易 ,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凈資產值;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價一般是基金單位凈資產值加一定的購買費,贖回價是基金凈資產值減一定的贖回費,與市場供求情況的相關性不大。
5.投資策略不同
為了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兌現,開放式基金必須在投資組合上保留一部分現金和高流動性的金融商品;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資本不會減少,有利于長期投資,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能在有效的預定計劃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