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規定虧損企業三年內申報一次就可以了嗎?

虧損彌補期限:香港稅法允許企業將虧損在未來六年內彌補,即虧損可以在未來年度的盈利中進行抵扣,以減少應納稅額。但需要注意的是,虧損彌補的期限雖然長達六年,但并不意味著企業在這六年內只需申報一次。
年度申報要求:無論企業是否盈利,只要其在香港有經營活動,都需要按時進行稅務申報。對于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稅局一般會在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發出納稅申報表,需要在收到后的1個月內完成并交至稅務局。這意味著,即使企業處于虧損狀態,也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稅務申報表。
特殊情況處理:如果企業連續多年虧損,且沒有其他特殊情況(如破產、清算等),那么每年都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稅務申報。同時,企業還需要保留相關的財務資料和證據,以備稅務局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