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墨西哥公司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董事:至少需要一位董事,董事一般稱謂為法人代表,需為墨西哥籍人或者是有工簽或者永居簽證的外國人,并且需要有RFC稅號 。需提供身份證護照復印件、電話、傳真、近三個月的地址證明等資料。
注冊資本
最低注冊資本為5萬比索,無需驗資。
公司名稱
無特別限制,但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末尾一般以 “s.de.rl.de.cv” 字樣結尾,股份公司后綴為 “s.a.de.c.v.”。建議準備3-5個公司名字做備用,需為英文或者西班牙文。
注冊地址
公司必須有在墨西哥注冊的辦公室,注冊地址可以與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
經營范圍
墨西哥對公司經營范圍沒有太大的限制,但要求實際經營,且經營范圍越詳細越好,因為稅號申報時需要選擇具體經營產品,建議將以后所有可能要經營的產品都寫上,后期經營范圍需寫進公司章程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