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香港公司相關稅務條例規定,香港公司凡是到了報稅期必須要報稅,所以報不報稅不是以你收到利得稅表為準。
香港政府倡導公司主動、準時、誠信地報稅,香港稅務局之所以發利得稅表來“催稅”,是為了提醒公司做賬報稅期到了。發放利得稅表只是希望起到“提醒作用”,而不是“強制作用”。所以香港公司在法定報稅期限內必需要做賬報稅。
如果你香港公司第一年報稅是零申報或是公司未盈利虧本的,那可以讓會計師事務所去幫你做一個程序,再向稅局申請,這表示你的公司應該預計未來的兩三年都沒有盈利。所以考慮是否可以一次性申報。那他就會幫你香港公司放在所謂一個叫做二二的組別,二二組別通常就是公司因為第一年虧本而放進去,報稅表里面寫著二二,后面有一橫,后面寫到八個字,就是客戶的BR NUMBER,二二就代表客戶處理的組別,有二一、二五等都不同的,如果放在二二的組別的話,政府就會考慮企業太小了,應該沒有盈利,可能兩年或三年可以才會發報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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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遇到那種代理公司沒有能力幫到客戶處理正規的核數師報告報稅,都是直接作0申報,第一次做完0申報后,之后稅務局是不定期下發利得稅表的。所以稅表很多時候他們也就不會給客人了。要么自己就直接填0后模仿香港公司董事簽字后遞入稅務局。要么直接就不報了,放在一邊。不管是這2種情況中的那一種,對于你來說都要高清楚,畢竟公司董事是你們自己,以后的責任也是董事承擔。所以你一定要搞清楚具體情況到底是稅局漏發還是代理公司不專業漏通知你們或直接幫你們零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