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注冊離岸公司后帶以下資料到浦發銀行各分行辦理:
- 公司注冊證書、公司更名證書(如有)原件
- 首任董事任命書(Appointment of the first director(s) by the subscriber)(注:馬紹爾Marshall不提供)原件
- 出任董事同意書(Consent to act as directors)原件
- 董事名冊(List of directors)原件
- 股東名冊(List of members)、股份登記冊(Share register)、股份證書(Share Certificate) 原件
- 公司章程及任何在修訂中的決議原件
- 如公司申請開戶日距注冊日已超過兩個月,公司應提交簽發日距申請開戶日兩個月以內的注冊代理人證書(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原件
- 如公司申請開戶日距注冊日已超過一年,公司應提交簽發日距申請開戶日一年以內的公司存續良好證書(Certificate of Goodstanding)原件
- 由注冊代理人發起的組建公司同意書Consent Of Incorporation(注:僅限在馬紹爾群島Marshall注冊客戶)原件
- 董事、開戶代表人、賬戶授權簽署人、聯系人的身份證件原件
重要事項
- 上述要求提交的證明文件均應為正本原件,如文件正本原件留存在境外無法提交我行的,可通過“國際文件認證程序”進行文件認證,或委托我行辦理查冊。
- 符合法定人數的董事、賬戶授權簽署人、開戶代表人須至我行辦理面簽手續。
- 如董事為法人,則另需比照開戶要求提交該法人董事的全套注冊文件,以及由該法人董事授權簽署人簽署的開戶決議書和授權簽署人的身份證件。
- 所有提交的開戶證明文件均應為中文或英文版,如為中文、英文以外語言的,客戶可經我行認可后自行委托翻譯機構翻譯;或者委托我行通過指定翻譯機構進行翻譯。
- 我行有權要求客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開戶證明文件,且我行可視情況采取查冊等輔助手段驗證開戶證明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
- 開立賬戶后,客戶有義務將任何有關公司或個人的更改事項通知我行,并配合我行進行賬戶年審。
- 賬戶開立涉及費用,按我行中間業務費率表執行
ps:
浦發銀行離岸銀行賬戶是開立在浦發銀行總行、具有境外賬戶性質的銀行賬戶。您如需通過浦發銀行辦理境外公司的存款、貸款、結算、外匯買賣等離岸銀行業務,需要先在浦發銀行開立離岸銀行賬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浦發銀行離岸銀行賬戶為現匯賬戶,不受理現鈔存取,不接受人民幣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