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境外投資最新騙局:海外投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中明確記錄——“以營利為目的,聚眾**或者以**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blockquote>打著境外投資的名號,瞧準投資者對境外投資環境和投資項目的盲點,讓你一步步跟著眼前的“胡蘿卜”踏進陷阱的境外投資騙局,對國人來說或許已經不新鮮了,投資者頂多賠了老本買教訓。
如今年伊始,美國投資移民的一顆“地雷”再次拉響境外投資的警鐘,北伊利諾伊州地區法院受理了美國證監會對芝加哥會議中心提起的證券欺詐訴訟,涉案金額1.56億美元,受騙者中大多都是中國人,中國投資客蒙受巨大損失。當然,這只是所有境外詐騙中的冰山一角。
而當下,更有些騙局,甚至直接赤裸裸地打著國家法律的擦邊球,甚至借著境外皮包公司空殼,挑戰中國法律,被騙者不僅財路被斷,更有可能被追加中國法律的仲裁。
“年度最具價值投資項目”竟觸犯刑法重罪
和以往的投資移民項目、海外置業、投資控股等境外投資項目不同,目前在中國逐漸興起海外投資**的所謂“高回報”“高盈利”“高周轉”的新投資渠道,這些投資項目一般都選在美國、韓國等邊境區域,借助境外空殼皮包公司名頭,打著“3年”或者“5年”回本、息,并且回報一般都大大超出本錢的名號,吸引越來越多大陸投資客拋出橄欖枝。
如今年剛剛出現的一項 “塞班天寧1:1重現泰坦尼克”**項目,其自稱為加寶移民發起,控股方和上文中提到的被起訴境外投資公司“美國EB-5”如出一家,投巨資塞班天寧島購置土地,計劃打造泰坦尼克號酒店**,并在國內發起多次小規模的招商推介會。該項目對外宣傳,天寧島土地由加寶自持資金購買,并打著“無任何學歷、語言、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要求,門檻低,辦理移民手續簡便”的口號,在大陸大肆招商。
其實,很早就已經對境外投資**有明確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中明確記錄——“以營利為目的,聚眾**或者以**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br />
基于上述法律法規,大家應該都能理解,中國是一個嚴厲禁止**行為的國家,中國政府禁止中國公民參與任何形式的**行為和聚眾**/開設**行為。2014年上半年中紀委和監察部向全國的黨員干部發出禁令:嚴禁在節日期間奢侈浪費,黨員干部以任何形式參加**都將被免職,到國(境)外**的,更要從嚴懲處。境外參與**和開設**雖在國內屬于法律的灰色地帶,但習近平總書記上任以來,國家政府便已經對境外**置于不留退路的處理。
最淺顯直白的說,不管你美國EB-5或者加寶移民是否有財力和資質在天寧購地或獲得賭牌,單單說在大陸招商這一點,就已經有誘騙犯罪的嫌疑。對于投資者,除非你已經或者美國綠卡,或者已經放棄中國國籍,否則這項投資基本可以說是觸犯刑事犯罪行為(除非你保證所有來參賭的都是非中國國籍人員,特別是中國官員,這種投資就是在刀刃上賺錢,一個不小心,就受到中國刑法刑事拘留和罰款的嚴厲懲罰。
境外投資**慘痛教訓早已不鮮
其實,參與境外投資**最終遭到中國刑法制裁的慘痛教訓,早已不鮮。
2010年到2011年期間,新疆地方法院就曾經審理過一起案件,公訴方對犯罪嫌疑人伍某、代某某等提出的指控之一就是,兩人在2004年到2006年間,先后為多名中國公民提供賭具、賭資,在澳門某娛樂場所內,以“***”的方式進行**,最終兩人以 “開設**罪”的罪名,被追究嚴重的刑事責任。
還有太多慘痛教訓已經無需一一贅述。
這些慘痛教訓都和當下爭議頗大的“塞班天寧島**計劃”有著太多相似:同樣打著境外公司旗號,在境外開設**提供賭局,且都承諾著“高回報、高保障”,但結果不言而喻。
謹記:美國從不缺投資資金
其實還有一點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塞班天寧島**計劃”,從控股方到土地所屬國,都是打著“美國”的字號,而美國,一向以不缺投資資金為傲的。
美國已經是公認的最發達、最成熟的資本主義國家,有著全世界最老練成熟的投資和創業歷史,長期充溢著各種投機基金和投資活動,誕生了無數“巴菲特”式的成功投資客轉戰世界各行業。
他們是最渴望這投資和盈利,他們也是世界上對商機有著最敏感嗅覺的商人。
所以,如果一個在美國地盤上的項目不被投資者看好,無人問津,或者不得不到國外來長期招商籠資,作為國人請務必多長一個心眼,因為它或許已經存在法律或盈利風險,被美國“巴菲特們”看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