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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會計準則強調公允價值的運用,而大陸會計準則更強調賬面價值。香港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一樣,在資產計價,尤其是資產交易方面,強調了公允價值的運用。而依據大陸現行會計制度和已頒布的會計準則,基本上以賬面價值作為資產計價的基礎,這種差別突出表現在對投資和非貨幣性交易的處理上。
2.在資產減值的計提方面,盡管兩地的會計準則都規定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但具體規定有所不同。總體說來,大陸的規定更具體,例如對存貨不能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具體情況均作了規定。而香港的規定相對而言更為原則,判斷資產減值中的個別認定法的運用更為普遍,更強調公司和會計師的職業判斷。
3.都將關聯方交易作為處理的重點,但側重各有不同。大陸更重視防止公司利用關聯方交易操縱利潤,因此對關聯方間出售資產等交易的會計處理規定較嚴。而香港會計準則更強調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
就具體的會計事項而言,兩者也有一定差異,主要列舉如下:
1.應收款項:香港準則規定的壞賬準備計提范圍比大陸廣,不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還包括應收債券等一切應收債權。
2.存貨:大陸準則規定發出存貨計價可采取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而香港準則不接受后進先出法和個別計價法,其余方法相同。
3.固定資產:大陸準則一般以資產歷史成本或凈值計價,而香港準則允許資產重估并考慮折舊的影響;同時大陸準則對折舊方法的變更認為是會計政策變更,而香港準則認為這是會計估計變更。
4.借款費用資本化:大陸準則只允許為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專門借款的費用在符合條件時可以資本化,而香港規定凡為購建符合條件的資產(不一定是固定資產)發生的借款費用在一定條件下均可資本化;大陸計算資本化金額=累計加權平均支出*資本化率,香港規定計算資本化金額=所有借款費用;大陸規定暫時投資收入應計入當期損益,不得沖減資產成本,香港規定暫時投資收入必須沖減資產成本。
5.融資租賃:大陸準則判斷是否融資租賃的條件之一是最低租賃付款額/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而香港準則規定的判斷標準之一是最低租賃付款額/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6.無形資產:
a.大陸規定研究與開發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得資本化,只有依法申請取得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發生的諸如律師費、注冊費等才能資本化。香港規定研究開發支出在發生時費用化,只有符合一定條件(例如:技術上可行,有足夠資源完成開發項目,很可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b.大陸準則把土地作為土地使用權列入無形資產,香港則把土地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并計提折舊。
7.長期投資:
a.大陸準則規定長期債權投資以成本+溢價攤銷(-折價攤銷)-減值計價,香港規定持有至到期的債務證券的成本以此計價,非持有至到期的證券投資主要以公允價值計價,且價值變動計入損益。
b.大陸規定投資成本大于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金額的部分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在不超過10年的期限內攤銷。投資成本小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金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香港規定投資成本與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商譽,攤銷期限不超過20年。
8.債務重組:大陸規定重組利得不能計入收益,而作為資本公積,香港準則規定重組利得確認為收益;大陸規定以重組債權得賬面價值作為受讓非現金資產得入賬價值,香港規定按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損益。
9.非貨幣性交易:
a.大陸準則不區分同類及非同類資產的交易,香港準則區分。
b.大陸準則規定在非貨幣性交易涉及補價時,收到補價的一方要確認收益,香港準則規定同類資產交換補確認損益,不同類資產交換要確認損益。損益=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
二、差異存在的原因
1.法律體系不同。大陸偏向大陸法系,香港偏向英美法系。成文法系法律條文多且內容詳細,試圖就可能發生所有不測事件統一行為規范。因此大陸把會計納入法律體系內加以規范,而成文法的特點之一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這就是大陸會計準則與制度并行,各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規定得較為詳細的重要原因。英美法系以不多的法律條文為基礎,條文內容較為原則,應用時由法官據案件的特殊情況加以詮釋。香港認為“會計不是法律而是藝術與科學的混合體”,并未將會計納入法律體系,而是用會計準則和公認會計原則來規范,更重視會計信息的公允和真實,因此更強調依靠公司和會計師的職業判斷。
2.稅法的影響程度不同。由于大陸偏向成文法系,其會計原則,會計制度受法律影響深遠,政府對企業施加較多的干預,企業的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結合在一起,稅法對會計的影響頗大,制定會計準則時必須考慮對國家稅收的影響。例如原來由于稅法不允許采用加速折舊法,因此會計制度也不提倡采用這種折舊法。香港則不然,由于是英美法系地區,某些項目基于納稅目的而列作費用,他們在財務報表中也一般列作費用,其收益表即應稅收益表。所以稅法對會計的影響相對而言并不大。
3.經濟發展程度不同。香港已是比較成熟發達的市場經濟,公平、公開、透明、誠信地原則深入人心,價格信號能比較靈活及時地反映經濟本質,因此 香港在會計處理中較多應用公允價值的概念。相反大陸還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剛剛起步,遠未達到成熟的地步。經濟生活中有許多轉軌時期特有的經濟現象,價格信號也多有扭曲,未能真正反映經濟實質。最明顯的例子,在大陸股市,其是一個典型的弱勢市場,投機性極強,股價的波動與公司業績相關性極低,只要有莊家炒作,許多ST、PT的股票同樣大漲長紅。在這種經濟環境中,如果大量運用公允價值的概念,必然給企業帶來極大的利潤操縱空間,因此大陸準則寧愿犧牲部分公允性而更強調信息的真實性。
4.投資主體不同。大陸公司的投資人主要是政府,而政府首先考慮的是社會公眾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因此大陸的會計準則更強調應用謹慎性原則,以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香港公司的投資主體主要是民間,因此相對不那么強調謹慎性原則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