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避免終端客戶和供應商將來直接交易?

換單可以簡單概括為“三”、“二”、“一”。三方貿易、兩份提單、一個中間商。 三方貿易-供應商、中間商、實際購買商 兩份提單-第一份提單的發貨人是供應商,收貨人是中間商; -第二份提單的發貨人是中間商,收貨人是實際購買商。一個中間商-整個換單過程由中間商一手操控;換單的實質就是中間商為切斷實際供貨商和購買商的聯系而在提單簽發過程中采取的小花招。
中間商付清貨款和運費后,從供應商處取得第一套提單;中間商馬上找船公司去換第二套提單:換提單的地點隨中間商選,可以是發貨地、收貨地,也可以是第三地,反正一般都是中間商人頭比較熟的地方;提單的發貨人換成中間商,收貨人變成真正的購買商。誰持有提單,誰就有貨權,他想怎么換就怎么換,當然,條件是要付船公司換單費,大約USD50左右。
對于船公司而言,換單操作起來實在復雜。因為涉及到不同OFFICE對同一套艙單的更改,加上柜子到港清關的時限要求,處理起來很是棘手,所以平素基本上是惟恐避之不及,見到頭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