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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香港公司每年必須報稅的,但不一定需要納稅。逾期報稅一個月起罰款300港幣/年。新的香港公司是在公司成立18個月后,收到香港稅務局的第一份稅單后開始報稅的。
香港公司有業務往來,營業額達200萬港幣,則需要做帳報稅并遞交財務報告申報給稅局。低于200萬港幣,可以不必遞交,但稅局如有要求,則必須提供。
有很多朋友以為低于200萬營業額的香港公司,屬于不活躍小型企業,可以直接做0申報,可以選擇不用做核數報告。這些都是錯誤的,正常情況公司有營業額就不可以做零申報,這點需要注意。而且如果長期做零報稅,香港政府可能會抽查,一旦發現是瞞報、偽報行為,董事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做零申報要滿足以下條件:
沒有購買任何物業、資產;
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
報稅出核數師報告
注意,除了香港稅務局對核數報告有規定,香港公司法規定也有相關規定:
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遞交核數師報告,交代該年度內公司所從事的一切業務。無論公司有無盈利都必須遞交報告。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產生,則香港稅務局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申請獲批準后就可豁免相應稅款,但亦必須要做一份相應的核數師報告。
為何“無需做核數師報告”的觀點會在許多公司中流傳呢?因為核數師報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須持牌的CPA注冊會計師方有資格出具核數師報告。內地的許多商業咨詢公司并不擁有合格的注冊會計師來完成核數師報告。因此,為了避免麻煩與懷疑便聲稱“無需做核數師報告”或“只需要做業務不活躍的核數師報告”。此種行為會給客人帶來極大法律隱患。對此如果有任何疑問,您可致電香港稅務局查詢。
根據香港的法律,一間有限公司須每年審核公司的財務報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數師報告,至于核數師報告提交稅務局的次數則并不確定,稅務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兩年交一次的,他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來說是一年交一次。
綜上所述,向稅務局遞交核數師報告對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當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規定每間香港有限公司必須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數,這是每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的義務。
PS:香港公司核數報告必須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