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局通告 第二期稅即將到期,請大家務必準時交稅以免被罰
2014/15課稅年度第二期稅款大多在四月到期繳交,稅務局促請納稅人留意稅單上印
明的繳稅日期,依時交稅。納稅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繳交稅款:
2015年12月起,你亦可透過電子支票支付網站<www.payecheque.gov.hk>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交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請瀏覽電子支票支付網站以獲取詳細指示。
準時交稅免被罰
請準時交稅,以免過期受罰或被追討欠稅帶來不便。
拖欠稅款可招致下列追討行動,稅務局不會先行通知。
納稅人如因財政困難未能依時交稅,可致函本局申請分期繳付稅款。申請如獲批準,在繳稅日期后仍未清繳的稅款須加征附加費。
如需繳稅方法及申請分期繳稅的進一步資料,請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或致電本局查詢熱線:+852-187 8033。
稅務局局長黃權輝
明的繳稅日期,依時交稅。納稅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繳交稅款:
- 電話「繳費靈」
- 銀行自動柜員機
- 網上付款
- 親身繳款
- 郵寄支票由
2015年12月起,你亦可透過電子支票支付網站<www.payecheque.gov.hk>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交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請瀏覽電子支票支付網站以獲取詳細指示。
準時交稅免被罰
請準時交稅,以免過期受罰或被追討欠稅帶來不便。
拖欠稅款可招致下列追討行動,稅務局不會先行通知。
- 即時加征5%附加費;逾期超過6個月欠款(包括5%附加費),更加征10%附加費
- 直接向第三者(包括雇主、銀行、租客或債務人)扣稅
- 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
- 申請阻止離境指示,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
- 申請欠稅人破產/清盤
納稅人如因財政困難未能依時交稅,可致函本局申請分期繳付稅款。申請如獲批準,在繳稅日期后仍未清繳的稅款須加征附加費。
如需繳稅方法及申請分期繳稅的進一步資料,請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或致電本局查詢熱線:+852-187 8033。
稅務局局長黃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