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I對離岸公司有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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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一下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機制是如何實施的。A國家的金融機構必須獲得其所有個人與法人客戶的相關信息,包括稅收所在國、納稅人號碼等。上述信息以及賬戶信息每年一次要提交給A國家的稅收機關。然后,A國家的稅收機關將從金融機構獲得的數據送到客戶稅收所在國的稅務機關。
AEOI簽署國家包括多變稅收行政互助公約以及授權機構之間關于金融信息自動交換協議(可以參加多變協議或者簽署雙邊信息自動交換協議)。
信息自動交換框架內,金融機構必須獲得離岸公司的如下信息:
? 名稱;
? 稅收所在國中的地址;
? 納稅人號碼。
除了上述信息外,為稅務機關編制的年度報告中還列出如下幾點:
? 金融資產賬號;
? 金融資產的價值/報告期末賬戶余額;
? 報告期間獲得相關金融資產的收入總額;
? 報告期間銷售相關金融資產的收入總額。
另外,公司應當告知銀行,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規定的報告標準,屬于哪種類別。公司一般是屬于主動非金融機構(Active Non Financial Institution)或被動非金融機構(Passive Non Financial Institution)。主動公司是指被動收入(股利、利息、專利權使用費、金融工具收入)占總收入的50%以下,并且50%以下的資產產生被動收入的公司。公司被動收入超過50%的情形下,這樣的公司屬于被動非金融機構。
這兩種公司原則上的區別在于金融機構編制有關被動公司的報告時,應當列出這樣公司的控制人的信息,包括:
? 姓名;
? 地址;
? 納稅人號碼;
? 出生日期。
“控制人”的概念相當于金融行動特別小組定義的“受益人”的概念。在法人企業范圍內,控制人是指對企業有控制權的個人,換句話說,直接或間接擁有股份的25%以上的人。
案例:BVI公司在香港銀行開了賬戶,公司有兩個發起人(個人),股份的70%屬于法國居民,30%屬于中國居民。公司業務是從子公司獲得股利,因為BVI公司屬于被動非金融機構。法國從2016年起參加信息自動交換機制,香港和中國計劃從2018年將參與進來。到2018年,銀行應當搜集有關公司、發起人的信息,并向香港稅務機關與銀行賬戶信息一起提交。下一步,香港稅務機關將此信息提交給BVI(如果公司屬于BVI居民)、法國和中國授權機構,因為這些國家的居民是公司股東(股份超過總數的25%)。也就是說,自從信息自動交換機制啟動以來,不同國家的稅務機關將每年收到銀行賬戶和被動公司的相關信息。之前,類似的信息只能在授權機構專門申請的基礎上獲得。
總的來說,如果受益人愿意繼續使用離岸機構,并打算管理信息交換方面的風險,他們應該與時俱進,從現成公司轉換到或多或少的實際運用公司,并在公司注冊國開戶銀行賬戶,同時將財產結構包裝成信托或基金。
AEOI簽署國家包括多變稅收行政互助公約以及授權機構之間關于金融信息自動交換協議(可以參加多變協議或者簽署雙邊信息自動交換協議)。
信息自動交換框架內,金融機構必須獲得離岸公司的如下信息:
? 名稱;
? 稅收所在國中的地址;
? 納稅人號碼。
除了上述信息外,為稅務機關編制的年度報告中還列出如下幾點:
? 金融資產賬號;
? 金融資產的價值/報告期末賬戶余額;
? 報告期間獲得相關金融資產的收入總額;
? 報告期間銷售相關金融資產的收入總額。
另外,公司應當告知銀行,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規定的報告標準,屬于哪種類別。公司一般是屬于主動非金融機構(Active Non Financial Institution)或被動非金融機構(Passive Non Financial Institution)。主動公司是指被動收入(股利、利息、專利權使用費、金融工具收入)占總收入的50%以下,并且50%以下的資產產生被動收入的公司。公司被動收入超過50%的情形下,這樣的公司屬于被動非金融機構。
這兩種公司原則上的區別在于金融機構編制有關被動公司的報告時,應當列出這樣公司的控制人的信息,包括:
? 姓名;
? 地址;
? 納稅人號碼;
? 出生日期。
“控制人”的概念相當于金融行動特別小組定義的“受益人”的概念。在法人企業范圍內,控制人是指對企業有控制權的個人,換句話說,直接或間接擁有股份的25%以上的人。
案例:BVI公司在香港銀行開了賬戶,公司有兩個發起人(個人),股份的70%屬于法國居民,30%屬于中國居民。公司業務是從子公司獲得股利,因為BVI公司屬于被動非金融機構。法國從2016年起參加信息自動交換機制,香港和中國計劃從2018年將參與進來。到2018年,銀行應當搜集有關公司、發起人的信息,并向香港稅務機關與銀行賬戶信息一起提交。下一步,香港稅務機關將此信息提交給BVI(如果公司屬于BVI居民)、法國和中國授權機構,因為這些國家的居民是公司股東(股份超過總數的25%)。也就是說,自從信息自動交換機制啟動以來,不同國家的稅務機關將每年收到銀行賬戶和被動公司的相關信息。之前,類似的信息只能在授權機構專門申請的基礎上獲得。
總的來說,如果受益人愿意繼續使用離岸機構,并打算管理信息交換方面的風險,他們應該與時俱進,從現成公司轉換到或多或少的實際運用公司,并在公司注冊國開戶銀行賬戶,同時將財產結構包裝成信托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