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贊同來自: 卡里
在知識產權貿易方面,以離岸公司名義注冊登記如專利、版權、商標等的知識產權,就可以規避國內嚴格的知識產權轉讓限制而便利地許可給在世界各地的公司,并由離岸公司收取產權費。
對于與企業所在國尚未建交或外交關系不是很友好的國家或地區來說,企業若要與之開展國際貿易活動卻又不便直接進行商務洽談時,設立離岸公司就成為解決問題的最佳選擇。企業可以先在離岸法域設立一家離岸公司,再以海外離岸公司的名義進入該目標國家或地區,進而開展各項經濟貿易活動。
發展中國家常常被實行反傾銷調查和實施反傾銷措施。一般認為積極應訴是最佳解決途徑,但是應對反傾銷訴訟無疑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即便如此,因為反傾銷調查的周期較長和國際經濟關系錯綜復雜,反傾銷案的判決結果往往很難預料。而通過設立離岸公司進行國際貿易活動,在一定度上可有效規避反傾銷投訴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