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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有基本建設內容或國家另有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需要進行項目建議書審批外,其余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三階段審批可合并為一次審批。
l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程序:
( 1 )中方投資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
( 2 )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由中方投資者報外資審批機構審批;
( 3 )獲得批準后到市代碼辦辦理企業代碼;
( 4 )向外資審批機構申領批準證書;
( 5 )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申領營業執照。
2 、設立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程序:
( l )境外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獨資企業,應委托本市咨詢代理機構代理申報;
( 2 )參照中外合資企業設立過程。
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1、基本情況
A 、合資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B 、合營各方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C 、合營企業總投資、注冊資本;
D 、合營期限、合營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攤比例。
2、產品生產安排及其依據。要說明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和市場預測的力法,以及國內外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產能力
3、物料供應安排及其依據
4、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5、技術設備和工藝過程的選擇及其依據
6、生產組織安排及其依據
7、環境污染治理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8、建設方式、建設進度安排及其依據
9、資金籌集及其依據
10、外匯收支安排及其依據
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何不同?
合資企業: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擔風險及分享利潤(虧損);
合作企業:在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臺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四、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有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最低出資額,國家有專項規定的執行專項規定,無專項規定的按《 公司法》 執行,即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 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 萬元。注冊資本最低出資額應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
五、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有什么規定?
國家有專項規定的執行專項規定,無專項規定的按以下比例執行:
投資總額在300 萬美元以下(含300 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70 % ;
投資總額在300 萬美元以上至1000 萬美元(含1000 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50ry0 ,其中投資總額在420 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 萬美元;
投資總額在1000 萬美元以上至3000 萬美元(含3000 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40 % :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 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 萬美元;
投資總額在3000 萬美元以上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1 / 3 :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 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200 萬美元。
六、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投資的,其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如何計算?
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投資的.增加的注冊資本與增加的投資總額的比例按上述規定執行。例:某項目己批準登記投資總額500 萬美元,注冊資本250 萬美元,后又批準增加投資總額200 萬美元;該企業追加的注冊資本應是200 萬美元的70ry0 即140 萬美元,該企業變更登記后的注冊資本應是390 萬美元(即140 萬美元加250 萬美元)。
七、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期限有何規定?
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15 %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并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 公司法》 、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時繳不全部擊資旅從其規定。
八、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的出資期限也是2 年嗎?
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出資期限應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付15 % , 2 年內出資不低于3000 萬美元,注冊資本大于3000 萬美元的,剩余部分出資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5 年內繳清。
九、外商投資企業若第一期注冊資本未到位,如何處理?
要及時向原外資審批機關說明原因,申請變更出資期限。
十、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金未全部到位,是否可以增加注冊資本?
原則上應在注冊資本全部到位后再申請增加注冊資本,但在首期注冊資本按期到位后,持有正當理由,經審批機關批準也可以增加注冊資本。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包括發起式股份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對新增注冊資本的出資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公司股東應當在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時繳付不低于20 %的新增注冊資本,其余部分2 年內全部到位。
十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無投資總額規定?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只設定總股本和注冊資本,不設投資總額。
十三、外商投資企業能否減少注冊資本?
外商投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一般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如有正當理由確需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登報公告并報原外資審批機關審批。
十四、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能否擴大經營范圍?
外商投資企業擬擴大經營范圍,可以在企業投資方認繳的注冊資本按期到位的前提下,報原外資審批機關批準。
十五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能否轉為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投資的合資、合作企業轉為外商獨資企業,在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規定的前提下,經企業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作出決議后,按有關規定報原外資審批機關批準。
十六、外商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何規定和要求?
以外商獨資的形式依法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不得少于10 萬元人民幣:外國自然人股東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數量不受限制,但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十七、股東除了以貨幣出資外,還可以以什么形式出資?
股東可以以可評估、可轉讓的非貨幣資產作為出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 %。
十八 、無形資產的出資比例現在可達到多少?是否受20 %的限制?
《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規定,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其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 %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聲作特別規定的,可參照《 公司法》 。
十九 、不能作為股東出資的有哪些?
根據《 公司法》 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李權或者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二十、外商投資者的實物出資可否是國外舊設備?
可以,但對舊設備的制造日期有年限限制,且還需先到機電辦及進出口商品立驗檢疫局辦理有關審核手續才能進口。
二十一、中國自然人能否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者?
根據外商投資法律規定,中國的自然人不能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禮但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時,被股權并購境內公司的中國自然人股東,經批準,可繼續作為變更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者。
二十二、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能否在中國境內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已繳清,運作正常并開始盈利,無違法記.錄,可以在,國境內再投資。
二十三、國有資產對外轉讓如何進行?
由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國有資產的標的公司進行資產評估,然后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核準、備案,再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產權交割。
二十四、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包括哪幾種形式?
主要包括股權并購和資產并購兩種形式:
股權并購是指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
資產并購是指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并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并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
二十五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應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 1 )遵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 2 )遵循公平合理、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 3 )不得造成過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競爭;
( 4 )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 5 )不得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 6 )應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投資者資格的要求;
( 7 )應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涉及的產業、土地、環保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 8 )依照《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不允許外國投資者獨資經營的企業并購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持有企業全部股權:需由中方控股或相對控股的產業,該產業的企業被并購后,仍應由中方在企業中居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禁止外國投資者經營的產業,外國投資不得并購從事該產業的企業;
( 9 )被并購境內企業原有所投資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符合有關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先進行調整;
( 10 )根據需要增加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十六、外國投資并購境內企業涉及的政府部門主要有哪些?
( l )審批機關: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 2 )登記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
( 3 )外匯管理機關: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支機構;
( 4 )國有資產管理機關: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省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 5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6 )稅務登記機關:國家稅務總局及地方各級稅務機關。
二十七、并購行為中,對債權人的保護措施主要有哪些方面?
1 、債權債務法律承繼義務因并購方式不同而不同,注意保護債權人和境內公司職工利益:
( l )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承繼并購的境內公司的債權債務;
( 2 )外國投資者資產并購的,出售資產的境內公司承擔其原有的債權債務;
( 3 )外國投資者、被并購境內企業、債權人及其他當事人可以對被并購境內企業的債權債務的處置另行達成協議,但應報送審批機關批準,同時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 、資產并購時的前置債權人通知義務
出售資產的境內企業應當在投資者向審批機關報送申請文件之前至少15 日,向債權人發出通知書,并在全國發行的省級以上報紙發布公告:而股權并購時則不要求履行通知債權人的前置程序。關于對債權人的公告和通知,《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未作具體規定,應按照登記管理機關等有關部門的要求辦理。
二十八、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并、分立有何具體規定?
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在不允許外商獨資、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產業的公司中獨資、控股或占主導地位。合并或分立后存續或新設的公司,經審批機關、海關和稅務等機關核定,可繼續享受原公司所享受的各項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在投資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規定繳清出資、提供合作條件且實際開始生產、經營之前,公司之間不得合并或分立。
二十九、外國投資者公證、認證是怎么一回事?如何進行公證、認證?臺灣、香港、澳門的投資者也需要進行公證、認證嗎?
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向審批機關提交經公證、認證的外國投資者主休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或身份證明根據不同情況可以通過不同渠道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作為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該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
作為自然人的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在護照持有人辦妥簽證和入境手續后,其提交的復印件經與原件核對無誤,可以作為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使:用,無須公證、認證。對沒有辦妥簽證和入境手續的外國投資者,其護照不能作為有效“身份證明”使用,仍應以經公證認證的所在國有關部門簽發的文件作為其身份證明。
香港、澳門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并經司法部派駐當地的機構簽章轉遞后方可使用。
臺灣自然人來滬投資可提供臺胞證(本人簽字認可的復印件)。
臺灣企業通過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中國公證員協會依據《 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實施辦法》出具公證文件。
三十 、離岸公司來華投資設立企業,該公司及其母公司的開業證明都需要進行公證認證?
只需要對投資者(離岸公司)的開業證明進行公證、認證。
三十一、中國自然人投資的內資企業,該自然人國籍變更了,原內資企業是否需要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
境澳公司的自然人股東變更國籍的,不改變該公司的企業生質,仍屬內資企業。
三十二、經上海市人民政府認定的管理性地區總部可以經營哪些業務?
管理性公司可為受托管理企業提供投資咨詢服務、市場營銷服務、員工管理服務、研發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等管理服務。
三十三、投資性公司有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
投資性公司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最低注冊資本為3000 萬美元。
三十四、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的形式分為幾種?
1、獨立的企業(公司)法人,包括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
2、 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設立的研究開發分支機構。
3、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設立的研究開發部門。
三十五、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從事哪些經營活動?
1、與企業相關的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
2、本機構研發成果的技術轉讓;
3、與本機構研發成果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4、與企業相關的項目可以委托或聯合開發的形式與國內科研院所開展合作研發:
5、與企業相關的項目可以委托或聯合開發的形式與國內科研院所開展合作研發
6、與企業相關的研發項目中試用中試生產。
三十六、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用于研發的投資和研發人員有無最低要求?
研發中心用于研發的投資應不低于200 萬美元;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占研發中心總人數不低于80 % 。
三十七、外商在上海投資研發中心由哪些管理部門負責審批和管理?
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負責外商投資研發機構的審批;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外商投資研發機構的資質審查和行業管理。
市外資委委托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管委會審批和管理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內的外商投資研發機構:批準的項目報市外資委和市科委備案。
三十八、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設立研發中心的審批程序是什么?
1、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內部的研發分支機構應按成立分支機構的有關法規規定向市外資委或其授權單位報送相關材料;
2、外商投資企業就申請增加經營范圍向市外資委或其委托機關報送增加經營范圍的相關材料;己在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設立研發部門,如企業經營范圍已包含“研究”或“開發”業務的,應補報研發部門的有關材料向市外資委和市科委備案:
3、獲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研發機構,應在獲得批準之日起1 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三十九 、外商在上海投資研發中心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進口關稅:
外資研發機構在投資總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科研設備,除《 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外資研發機構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進口的自用科研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件、備件,除《 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外資研發機構進口的自用科研設備不應構成生產規模。
出入境簽證:
外資研發機構需要多次臨時入境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辦理不少于3 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l 年的訪問簽證:對在本市長期居留的外資研發機構外籍人員,可以申請辦理不少于3 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工作簽證,并可按規定辦理不少于3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工作證,并可按規定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 (B 證);有關臨時來本市的外籍人員,應當在中國駐外使館申請入境簽證,時間緊迫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安部門申請口岸簽證入境。
人才引進:
外資研發機構因工作需要雇傭外省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相應學位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者,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其本人工作關系可轉移進滬、戶口遷入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調和隨遷。外資研發機構因工作需要雇傭其他人員,可以按規定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A 證、B 證)。
四十 、外商在上海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如何享受轉讓研發成果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外商在上海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必須在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由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審核,并蓋上同意專用印章,方可向稅務部門辦理免稅手續。
四十一、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擬開設店鋪的,在哪里可以取得“符合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要求的說明文件”?
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擬開設店鋪的,需事先到上海市經濟委員會外經處取得“符合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要求的說明文件”。
四十二、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從事貿易活動?
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經外資審批機關批準、并工商變更登記后可以從事商品的國內貿易,但貿易的商品種類限于該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的同類商品,并且商品貿易的營業收入一般不高于企業總銷售額的49 % ,否則不能享受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
四十三、哪些是禁止外商投資企業經銷的商品?
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環境造成污染損害或損害人體健康的商品一般都是禁止經銷的商品(如:武器彈藥、色情商品)。
國家禁止外商經營鹽的批發、傭金代理;煙草的零售、批發及傭金代理。
四十四、如何取得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經營權?
外商投資企業如只增加進出口權,不從事商品的國內分銷,可以直接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擴大相應的經營范圍,然后憑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到L 海市外經貿委11 樓受理大廳14 號和巧號窗日辦理進出口經營權備案。
外商投資企業如從事商品的國內分銷、進出口,則需根據商務部《 外商投資業領域管理辦法》 、《 商務部關于外商投資非商業企業增加分銷經營范圍有關問題>和《 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保稅區及保稅區物流園區貿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理擴大經營范圍手續。
四十五、黃金、鉆石進口銷售是否需要中國人民銀行前置審批?
黃金飾品和鉆石飾品的進口和國內分銷不需要中國人民銀行前置審批;毛鉆和裸鉆的進口要求在上海鉆石交易所內進行。黃金及白銀等貴金屬的進出口及分銷需要報商務部審批。
四十六、注冊在外高橋保稅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獲得分銷權,如何申請?
根據商務部《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 和《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保稅區及保稅區物流園區貿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注冊在外高橋保稅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申請分銷權。企業先向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提出申請,遞交有關材料,經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初審后報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審批,涉及特殊商品的需要報商務部審批。
四十七、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零售企業,是否須要提交店鋪的相關材料?具體有哪些?
需要提交店鋪的租賃協議、出租方的產權證及是否符合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要求的說明文件。
四十八、外資娛樂項目審批流程是怎樣?
1、外資審批部門在收到申報申請和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承諾書以后,向市文J 事業管理處征詢審核意見;
2、市文化事業管理處在收到征詢函后,經會商市文廣局后向外資審批部門具《 外資文化項目審核意見書》 ;
3、外資審批部門依據相關法規進行審批,頒發企業批準證書;
4、企業憑批準證書及《 外資文化項目審核意見書》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注冊登記手續。工商部門在其經營范圍前加注“籌建”,并核發有效期為一年營業執照;
5、外資企業取得《 營業執照》 開始籌建,裝修完成后按規定向消防、衛生、保等部門申請相關批準文件和申領《 文化經營許可證》 。然后憑《 文化經營許可證》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四十九、申請設立外商獨資的敬老院的相關程序,該項目是否屬于鼓勵類項目?
外商只可投資設立合資、合作養老機構。相關程序為:
中方合營者向市外資委提出申請,并報送項目建議書等有關材料;
市外資委收到有關申報材料后,經商市民政局后作出審批決定,向符合要求的申請人出具項目建議書批復,市民政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上海市養老機構設置批準書》 ;
中方合營者向市外資委提出設立合資、合作養老機構的申請并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等材料,市外資委經商市民政局后作出批復,并向符合條件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合資、合作養老機構在領取《 批準證書》 后一個月內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合資、合作養老機構正式開業前應向市民政局提出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由市民政局發給執業證書。
該類項目屬于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
五十 、外國投資者設立餐飲企業,營業范圍中可否加入歌舞表演節巨?
可以設立音樂餐廳,但需事先獲得市文化管理部門的書面意見。各區縣外經委都可以審批該類企業。
五十一、外商投資旅行社是否允許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游業務或赴臺、港、澳地區旅游業務?
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游業務以及中國其她地區的人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旅游的業務。
五十二、外國自然人是否可以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租賃企業?
根據《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不允許外國自然人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只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設立從事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
五十三、外商投資建筑企業如何獲得相應資質?
根據國家建設部門、原外經貿部《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 和《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根據擬申報的資質等級首先必須取得有相應審批權限的外資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及批準證書,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才能依據有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等級標準,結合投資方的行業背景、工程業績、專業人員、管理人員以及投資規模等方面的條件,備齊資質審查材料,向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具體的資質審批原則、程序、材料可詢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
五十四、根據《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外商投資汽車、摩托車整車制造,其外資比例不超過50 %。目前是否仍有該限制?
投資方是否需要有從事相關行業資質?目前仍按照原政策執行,外資比例不超過50 % ,投資方必須是從事相關行業。
五十五、外商投資物流企業包括哪些內容?
外商投資物流企業是指為其他企業提供物流及其他相關服務為主要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航空運輸企業、貨運代理企業、商業企業、第三方物流企業及從事其他物流或物流相關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
五十六 、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符合《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中鼓勵類條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除《 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購買國產設備可以抵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五十七、國家鼓勵項目確認書中項目用匯額如何確認?
項目用匯額指進口設備的總金額,免稅額度的計算方法為:投資總領(增資額)減去基建投資額、國內設備及其他采購額、企業流動資金和中外方非現金出資(設備出資除外)。
五十八、國家鼓勵項目確認書中項目執行年限如何確認?
項目執行年限指企業建設期,原則上執行年限不超過企業建設期。
五十九、已被確認為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如果經營范圍調整是否需要對鼓勵類確認書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需要。如變更后的經營范圍仍屬國家鼓勵類,可繼續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如經營范圍中既涉及鼓勵類,也涉及允許類或限制類的,其“確認書”申請及所附進口設備清單應只包括用于鼓勵類經營范圍項下的進口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刀
六十、根據《 公司法》 ,董事會成員一人一票,若董事會人數為偶數的情況下,可否認定董事長可有2 票?
不可以,根據《 公司法》 規定: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若董事會人數為偶數,表決出現平局,表決的決議為未過半數。
六十一、外資并購境內企業需要遞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嗎?
在《 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中未做特別要求,但外資并購、增資涉及擴大生產規模、產品品種的需做相應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與其他材料一并報外資審批機關。
六十二、外國投資者在上海的外資銀行新開了帳戶,問:新投資者資信證明可否由上海的外資銀行出具?
可以由上海的外資銀行出具外國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六十三、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資本公積金與儲備基金的提取是否有最低要求?
中外合資企業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外資企業的儲備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企業稅后利潤的10 % ,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 %時,可以不再提取。
《 公司法》 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六十四、在美國注冊才4 個月的公司,想來上海投資設立企業,因注冊時間較短拿不到銀行資信證明,可否由該美國公司的母公司出具銀行資信證明及擔保函?
可以由其母公司出具資信證明和擔保函,并提供母子公司證明。
六十五、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遺失后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因故遺失,應在省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公告,然后遞交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批準證書遺失補辦申請,交外商投資企業原審批機關審核,三個月后領取新的批準證書。
六十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或變更申請經審批部門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期限有什么規定?
新設中外合資、合作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自批準之日起90 天,外資企業應當自之日起30 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中請變更事項應在批準之日起30 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逾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原外資審批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另行報批。
六十七、在批租地塊內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注冊地在批準設立及注冊登記時暫無具體門牌號怎么辦?
要求投資者提供擬設外商投資企業的聯系地址及場所使用證明,外資審批機關在設立批復中列入企業注冊地址。
六十八、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有什么規定?
l 、凡是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有審批管理專項規定的,應按規定由原外資審批部門審批。
2 、屬于《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原外資審批部門審批。
3 、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內獲得分銷權的外商投資貿易企業,允許其在區外設立經營性分支機構,由市外資委審批。
4 、本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圖書、報紙、期刊分銷、民用航空、融資租賃、娛樂、餐飲、咨詢、美容美發、生產型分支機構,由原審批部門審批;由商務部批準設立的從事特種商品貿
易的企業設立分支機構,仍轉報商務部審批;外省市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要在本市設立涉及上述行業的分支機構,需持市外資委的同意函,向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5 、除上述1 、2 、3 、4 款以外的分支機構不再審批,直接向工商部門辦理登記。
六十九、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哪一個?
根據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有關規定,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是董事會。
七十 、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分立、減資公告的報紙有無專門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分立、減資的,應在外資審批機關初步批準之日起30 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登載公告,于公告之日起45 日后進行審批和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