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內地有固定資產,按照哪邊的規定計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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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宇及建筑物價值的確定。計算折舊免稅額的樓宇及建筑物的價值,是該樓宇及建筑物的建造成本,不包括該樓宇及建筑物的地價,如樓宇及建筑物是外購的,其建造成本就是買價減地價。外購樓宇及建筑物的作價有三種情況:一是從專門從事樓宇建造業者處購置的未使用過樓宇及建筑物,其價格以支付價款當日的支付凈額為準;二是從非專門從事樓宇建造業者處購置的未使用過樓宇及建筑物,其價格以建造樓宇時的實際開支和購買該樓宇時支付凈額中數額較小的為準;三是從專門從事樓宇建造業者處購置的,樓宇權益經多次出售的未使用過樓宇,其價格以初次購買者支付的凈額為準,或以幾次轉售時所付開支較少者為準。
(2) 機器設備價值的確定。計算折舊免稅額的機器、設備的價值包括3個部分:一是購置時的實際支付凈額;二是安裝費用;三是安裝時對現有樓宇進行改建的開支。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一般應按當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的應提折舊總額。應提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的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固定資產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帳面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2
年折舊率=——————×100%
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凈殘值)平均攤銷。
(四)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數字總和。
尚可使用的年數
年折舊率=————————————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
或者:
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折舊率=————————————————————
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外幣核算
香港關于外幣核算處理的規定較為詳細。香港《會計實務準則》第11號規定:
a.企業因外幣交易而產生的每項資產、負債、收入、成本均按當日的市場匯率折算為編表貨幣單位,也可按實際的外幣記賬。
b.規定了外匯期貨合同及外國子公司報表合并的外幣處理方法。
中國內地在《企業財務通則》、《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及行業會計制度中對外幣業務核算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a.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按當時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記賬匯率或按業務發生的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記賬匯率進行折算。
b.企業各種外幣項目(應指貨幣性項目)的期末余額,須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成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額作為財務費用――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c.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該資產完工入賬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d.以外幣收支為主的企業,,可以某種外幣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報表時應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中國內地還是外匯管制,外匯不能自由兌換,官方公布外匯牌價與市場真實匯率有一定的差價,不能真實反映外幣業務情況。目前仍沒有規定外幣期貨合同和國外子公司報表折合成人民幣的處理方法,而只作理論探討。
存貨核算
1、存貨在中國內地的分類有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歸類為固定資產外,其余均為庫存,但歸類為產成品、在產品和原材料。
2、在中國內地,存貨按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后進先出和分批實際法進行實際成本核算;香港則不接受后進先出和分批實際法,其余方法相同。
3、中國內地,存貨按實際成本入賬;香港則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中國內地計入當期損益,而香港則不用沖銷損益。
4、香港參照年末行業資料或最近購進存貨的進價和成本進行比較,對總成本大于市價的計提存貨削價準備,中國內地新頒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對這一點有規定,其它行業會計制度則沒有,說明內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財務報告將更易被外國投資者理解。
內地與香港存貨核算的差異來自于對謹慎原則的理解,內地在應用這一原則時仍有所保留,香港則充分應用了這一原則,使其會計核算能更合理地反映存貨的實際價值。
壞賬損失的核算
1、中國內地主要有兩種核算方法:
a.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實際發生壞賬時,確認壞賬損失,計入期間費用,同時注銷該筆應收賬款。
b.備抵法。按期估計壞賬損失,形成壞賬準備,當某一應收賬款全部或部分被確認為壞賬時,應根據其金額沖減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金額。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國家規定為3%0-5%0,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為3%。計提方法按應收賬款的年末余額的百分比計算。
2、香港是對所有已知的債權都計提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壞賬計提范圍比中國內地廣,包括一切債權,如應收賬款、其它應收款、應收票據等。計提方法有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賒銷百分比法。
投資的核算
1、短期投資。中國內地要求按實際成本核算;香港要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核算,年末若成本大
于市價則應按交易所當天收市價計算短期投資降值準備。
2、長期投資。中國內地要求按原始成本或權益法調整計價,對于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款項與債券面值的差額,作為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對于股票投資和其它投資,按占股權比例,采有成本法或權益法,不考慮永久性減值準備;香港則要求以成本值減去降值準備,企業每隔一定期限要對長期投資按公平價值進行重估。
固定資產的核算
1、固定資產的定義
中國內地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國家根據不同行業規定不同的標準,例如工業企業的標準按企業的規模分為1000元、1500元、2000元三種。
香港沒有規定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由企業自行確定,對于價值不太大的資產,可一次性計入費用,而不予以資本化。
2、折舊方法
中國內地:根據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或預計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個別高新技術電子企業經財稅部門批準可使用年限總和法或雙倍余額遞減法等加速折舊法。預計殘值在國家規定的10%以內,預計使用年限由國家按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規定不同的使用年限。(離岸快車)
香港:折舊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只強調折舊額應在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內分攤到每一會計期間。折舊年限相對內地較短,殘值也較小。
3、固定資產清理
中國內地,待處理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和清理中的收支余額,批準處理后,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香港的固定資產損益計入損益表中特殊項目,在稅前列支。
4、中國內地把森林、礦山作為固定資產,香港則沒有;中國內地把土地作為土地使用權列入無形資產,香港把土地作為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無形資產的核算
中國內地把無形資產分為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和商譽等;香港認為土地使用權和“租賃土地權利”相似,不作為無形資產,而作固定資產。
香港對專利權和商標權通常由專業評估機構確定其價值,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但商標權和版權可以不攤銷,在有降值的情況下,需要有降值的準備。
中國內地對商譽的核算規定為,商譽的計價應經法定的評估機構確定,,只能在企業合并或接受商譽投資時才能評估計價,具體核算操作不明確;香港在《會計指引》第4號規定了商譽的核算方法;商譽是支付購買附屬公司、聯營公司或其它企業股權的代價高于該股權所代表的有形資產凈值及可區別的無形資產的總公平值的差額。它應在預計的受益期內攤銷,最長不超過20年,也可一次注銷。企業合并時產生的商譽,不能記在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賬上,只反映在合并報表上,中國內地對此未作出明確的規定。
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
中國內地和香港都根據負債的時間分為短期負債和長期負債。香港還根據短期負債金額的確定性分實值、估值(應付維修費、應付贈品支出)和或有負債(為附屬公司提供銀行擔保);中國內地未作此種分類,因此也無這類核算的規定。企業為職工計提的公益金,中國內地把它作為所有者權益,而香港認為公益金代表公司的法定債務,不會給股東增加收益,應作為公司的負債。中國內地專門規定要設立集體福利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香港沒有這兩個項目。
中國內地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長期負債的利息支出、外幣折算差額在資產尚未交付或雖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香港會計實務準則規定,借外幣購買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其折算差額唯有在折算差額是由于重新折算相關資產時發生的,才允許資本化。借款利息只有在規定的條件下允許資本化。
所有者權益
1、 所有者權益的分類
中國內地:所有者權益分為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包括:資(股)本溢價、法定財產重估增值、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接受捐贈的資產等。盈余公積是指按國家規定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分為法定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
香港:股東權益分為股本、股票溢價和留存收益三大部分。
香港法定盈余公積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非公司企業可按超過10%的比例提取),累計超過注冊資本的50%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公司制企業提取,按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公益金專門用于企業職工的福利設施的支出,公司制企業按稅后利潤的5%-10%提取,香港把它作為公司的負債。盈余公積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等。
2、股票溢價
中國內地把股票溢價當作資本公積的一部分,用于支付股票發行費用和發放股票股利時轉作股本;香港把它當作單獨的一個項目,分為普遍股溢價和優先股溢價,用于發放紅利、沖減開辦費和支付回購股票款。
收 益
1、 收益分類
香港并沒有詳細列示收入,但需列示集團的營業額,不包括非經營性的收入。損益表應披露營運損益、特殊項目損益和非經常性項目損益。
特殊項目包括:
a. 存貨減值準備
b. 集團改組重新整頓業務的損益
c. 變賣固定資產損益
d. 變賣長期投資損益
e. 結束部分業務損益
f. 法律訴訟的處理及了結的損益
g. 長期投資永久性減值準備
非經常性項目包括:
a. 大筆資產被沒收或盜竊
b. 天災導致大損失
c. 收益的確認
交款提貨銷售、預收貨款銷售、委托銷售、分期付款銷售、長期建筑工程的價款完工時結算收入、房地產開發的一次性收款收入、旅游服務的組織境內旅游團收入的結算方式,收入的確認、中國內地和香港相同。
托收承付銷售,中國內地在商品已發出并已辦妥銀行托收手續時確認;香港則在交運手續辦妥后確認,不用等待辦妥銀行手續。出口銷售,中國內地在商品已發出,取得承運單據,并向銀行交單結算時確認;香港則在取得承運單據后確認。長期建筑工程,中國內地根據工程進度,在收到價款時分次確認;香港根據工程進度確認,但實現的利潤不可以超越已收到的工程價款。房地產開發的分期收款,中國內地按本期收到的價款或按合同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香港實現的利潤按建房的進度計算,但不可以超越已收到的分期收款。旅游服務中境外旅游團的收入,中國內地是按地旅游團離境時確認,香港是在旅游團完成行程時確認。
成本和費用
中國內地把它分為生產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和其它業務支出等。香港沒有這么詳細的分類,采取一個總體的概念,但某些費用則被要求單獨列示,如折舊、特殊費用項目、審計師酬金、利息費用、外匯匯兌損失、營業租金、與融資租賃和單獨購買合同有關的財務費用。
由資產價值減少引起的費用的處理,中國內地的會計制度對此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香港對短期投資
和長期投資的價值持續減少、存貨的跌價、資產的重估虧蝕等確認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