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1日起,無論是在銀行柜面還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購匯,均需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明確填寫購匯用途,且必須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如因私旅游,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而此前,一般情況,個人因旅游等去銀行購匯,柜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后在銀行系統內錄入,并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另外,最新個人購匯說明書中,還明確列出了購匯“六不得”,包括不得用于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如違規購匯,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征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