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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做賬報稅需要提供的資料:
香港公司做賬審計需要的材料包括公司的基本資料、銀行月結單、業務單據、合同、費用票據及往年的審計報告等,具體如下:
1、香港公司基本資料
提供香港公司注冊證書、最新年度商業登記證、公司章程、最新年度周年申報表等文件。
2、銀行月結單
提供賬期內所有的銀行月結單,銀行每筆進出款應提供對應的收付款憑證,如發票或合同,且需與銀行進出金額一致。
銀行月結單由開戶銀行提供,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銀行郵寄紙質賬單;第二種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電子賬單;第三種是到網銀下載電子賬單,每家銀行網銀可下載的歷史賬單周期不一樣,有些銀行只能下載近半年賬單,有些可以下載近一年賬單,建議每個月及時下載賬單并保存好。目前香港各家銀行也都在推行電子賬單,綠色環保。
3、收入成本文件
香港公司收入成本類的文件,主要包括銷售發票、服務發票、采購發票、進銷存明細賬、運輸文件、合同等。
香港公司的發票是形式發票,稅局沒有特別格式的要求,企業可根據自身的需求來制定發票就可以,發票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交易金額、交易產品明細、交易時間等,同時需要開票方公司蓋章。
4、費用票據
費用單據包含如工資表、房租、辦公費、差旅費、水電費等,都需要體現香港公司的名稱,才能做到公司的費用里面。另外費用發票最好是原件,如果費用金額較大,則可能需要提供協議合同。
5、提供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和計稅表
如果您香港公司不是第一次做賬報稅,需要提供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和計稅表,復印件或掃描件均可;如首次做賬報稅則無需提供。
6、關聯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資料
香港公司如有關聯母公司或子公司,需一并提供關聯公司的審計報告、公司章程、公司股權架構圖等資料。如香港公司旗下有子公司且持股50%以上,同時公司股東為個人股東,則需按照要求合并審計,如果不合并審計,該股東可能面臨30萬港幣罰款及12個月的監禁。如果該股東是法團,該架構不需要強制要求合并審計。
除上述材料外,根據我們往年做賬報稅經驗,在做賬過程中可能需要額外補充一些資料,包括運輸單、報關單、提單、進銷存明細等,此類資料可后期在做賬過程中根據會計師要求配合提供即可。
為了保障遞交給稅務局審計報告是無保留意見且沒有瑕疵,我們會在做賬前期先核查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確保后續賬務處理和審計更加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