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在香港,只要是香港公司正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虧損是可以無限期進行彌補,如果非正常經營活動產生的虧損則不可以進行彌補。那什么是正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虧損呢?香港稅務局則認為,公司當年有正常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至此形成的虧損是可以用以后年度應納稅所得無限期進行彌補。相反,如果香港公司當年沒有營業收入只有費用,那么至此形成的虧損則不能用以后年度應納稅所得進行彌補,因為香港稅務局認為,當年公司沒有正常營業。
還有一種虧損無法用以后年度應納稅所得進行彌補,那就是當年香港公司形成的境外虧損,因為在香港,海外利得不在利得稅征稅范圍內,所以虧損自然無法留抵,這體現的是稅收口徑一致原則。
香港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利潤表(損益表)是虧損的,遞交香港稅局之后,稅局將會在三個月之內發出通知函,說明貴公司目前是虧損的,不需要繳納利得稅,并且虧損額留到以后年度抵扣。
還有一種虧損無法用以后年度應納稅所得進行彌補,那就是當年香港公司形成的境外虧損,因為在香港,海外利得不在利得稅征稅范圍內,所以虧損自然無法留抵,這體現的是稅收口徑一致原則。
香港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利潤表(損益表)是虧損的,遞交香港稅局之后,稅局將會在三個月之內發出通知函,說明貴公司目前是虧損的,不需要繳納利得稅,并且虧損額留到以后年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