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群島是一個常見的離岸公司、私募基金設立地點,尤其對于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
一般而言,開曼群島的私募基金存在于兩種主要形式:普通基金(Exempted Funds)和專業投資者基金(Registered Funds)。
- 對于專業投資者基金,根據開曼金融服務管理局(CIMA)的規定,這些基金需要注冊并提交一定的材料,包括基金固定的服務提供商,如管理者、托管人、管理員和審計員等。
- 對于普通基金,他們在開曼注冊,并且通常適合少量的、持有長期投資策略的投資者。這類基金的運作通常不需要提交詳細的金融報告,也不必要求強制性的托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