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后建議的處理方式
1、分析被駁回的原因
若駁回的原因是絕對理由,例如含有國家名稱、地名、紅十字標、政府旗幟等,建議放棄該商標;若駁回的原因是因為與在先商標近似,則可依據在先商標情況作出決定。
2、若駁回原因為存在在先近似商標
①放棄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但選擇該方式,若商標已在市場大量推廣,需要考慮到中途放棄后對企業或個人造成的損失。
②二次重新注冊該商標。
這里所提到的二次重新注冊并不是被駁回的商標完全一模一樣重新注冊一次,而是針對組合商標而言。
所謂組合商標指商標由圖形+文字,或者中文+英文等形式的組合商標。若圖形+文字組合中,圖形被駁回,則可以安排再次重新注冊文字部分的商標;文字被駁回,也可重新安排再次注冊圖形部分商標。同樣若商標為中文+英文組合,中文被駁回,可再次注冊英文部分商標;英文被駁回,可再次注冊中文部分商標。
③對商標進行駁回復審【推薦】。
該方式必須在收到駁回通知書的 15 天內遞交復審文件到商標局。若超過 15 天期限,默認申請人放棄該商標。
選擇該方式,代表申請人對商標局作出的駁回不服,向商標局提出復審,在復審中可陳述關于該商標情況企業情況以及申請人認為該商標不應駁回的理由。商標局有一定機會接受申請人在復審中的陳述,從而重新核準該商標予以注冊。
選擇此方式需要繳納一定復審費用。該方式同樣無法保證商標注冊成功。但是能提高商標通過幾率。且復審不一定能注冊成功,但不復審選擇放棄絕對沒有機會注冊成功。
若駁回的原因是絕對理由,例如含有國家名稱、地名、紅十字標、政府旗幟等,建議放棄該商標;若駁回的原因是因為與在先商標近似,則可依據在先商標情況作出決定。
2、若駁回原因為存在在先近似商標
①放棄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但選擇該方式,若商標已在市場大量推廣,需要考慮到中途放棄后對企業或個人造成的損失。
②二次重新注冊該商標。
這里所提到的二次重新注冊并不是被駁回的商標完全一模一樣重新注冊一次,而是針對組合商標而言。
所謂組合商標指商標由圖形+文字,或者中文+英文等形式的組合商標。若圖形+文字組合中,圖形被駁回,則可以安排再次重新注冊文字部分的商標;文字被駁回,也可重新安排再次注冊圖形部分商標。同樣若商標為中文+英文組合,中文被駁回,可再次注冊英文部分商標;英文被駁回,可再次注冊中文部分商標。
③對商標進行駁回復審【推薦】。
該方式必須在收到駁回通知書的 15 天內遞交復審文件到商標局。若超過 15 天期限,默認申請人放棄該商標。
選擇該方式,代表申請人對商標局作出的駁回不服,向商標局提出復審,在復審中可陳述關于該商標情況企業情況以及申請人認為該商標不應駁回的理由。商標局有一定機會接受申請人在復審中的陳述,從而重新核準該商標予以注冊。
選擇此方式需要繳納一定復審費用。該方式同樣無法保證商標注冊成功。但是能提高商標通過幾率。且復審不一定能注冊成功,但不復審選擇放棄絕對沒有機會注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