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司注冊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1、與我方簽訂辦理協議,并支付費用。
2、提供新公司名稱及地址,我方上報司法部進行名稱訂購。
3、名稱確定后,我方制作委托書,由股東簽署并在股東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此項僅限股東無法到場簽字時使用,如股東可以到場的則無需提供委托書,由我方安排直接到投資部簽字即可。)
4、提供辦理信息(股份分配、職務分配、注冊資金數、股東個人信息) ,我方制作申請材料,開始證件辦理。
1.在規定的范圍中;
2. 限制95%的外資直接投資,最少有5%的印度尼西亞股權;
2、提供新公司名稱及地址,我方上報司法部進行名稱訂購。
3、名稱確定后,我方制作委托書,由股東簽署并在股東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此項僅限股東無法到場簽字時使用,如股東可以到場的則無需提供委托書,由我方安排直接到投資部簽字即可。)
4、提供辦理信息(股份分配、職務分配、注冊資金數、股東個人信息) ,我方制作申請材料,開始證件辦理。
1.在規定的范圍中;
2. 限制95%的外資直接投資,最少有5%的印度尼西亞股權;
- 允許外資直接投資的某些條件;
- 規定不向外資直接投資的行業。對那些100%的外資直接投資公司,政府規定從開業日起15年內需要出售最少5%的股權給當地印度尼西亞的企業。外資股權不超過95%的合資公司不受此限。外資直接投資公司的批準資本額是由投資方自己決定的,一般不少于Rs100,000 (USD), BKPM 根據項目的規模和經濟預算進行審批。外資直接投資公司可以自由選擇印度尼西亞境內經營地點, 生產性企業必須在指定的工業區或者工業房產內落戶。外資直接投資公司的長期經營執照(IUT)有效期是3年,隨后可以延長最初許可證書(SPPP BKPM) 2次,每次30年,總共6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