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司跟香港公司能正常簽合同交易嗎?
大陸公司當然可以正常跟香港公司簽合同交易,這個并不存在任何限制,只要雙方都是從事正當且合規的生意即可。
二、如果香港公司沒有銀行賬戶,只簽合同,交易是大陸公對私能否交易?
香港公司沒有賬戶,只是用來簽合同的話也是可以的,市場上也確實有不少客戶是這么操作的。
如一些外貿SOHO,在業務初期收款不多的時候,也會選擇用個人賬戶收款,待后期業務做大再開立香港公司的賬戶進行相對正規一些的操作。
三、發票香港公司能正常開給大陸嗎?
受“一國兩制”影響,香港與大陸不同,香港稅務局并沒有統一印制發票,因此香港公司的發票都是由各個香港公司自行擬定格式出具的“INVOICE”,即形式發票。只要在發票上面有買賣雙方的簽字及公司蓋章,那么香港稅務局就會認可該發票的有效性。
大陸公司跟香港公司合作也是這樣,香港公司開給大陸公司的是形式發票,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即視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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