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要辦理年審嗎?跟使用名區別?
香港分公司分為兩種性質,一種為分行,一種為使用名,香港分行就相當于大陸所講的分公司,有獨立商業登記證,可以單獨經營;而使用名沒有獨立商證,相當于別名。香港的分行和使用名都必須掛在香港有限公司下面,一個有限公司下面可以掛多個分行,但是只能掛一個使用名;
1、香港公司分行:同樣需要辦理年審,年審時間跟總行年審時間一致,一起辦理即可。
2、香港公司使用名:是和香港總公司在一張商業登記證上的,所以年審和總行是一起的,也不需要多出費用。
為什么香港公司分行是要多出年審費用呢,因為分公司是單獨的商業登記證,香港公司年審的內容就是換新的商業登記證和周年申報表,而商業登記證的費用是和總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費用是相同的,所以也就需要多繳納費用。
關于兩者有哪些疑惑可以私信我探討哦,關注我,后期繼續分享相關知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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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公司使用名:是和香港總公司在一張商業登記證上的,所以年審和總行是一起的,也不需要多出費用。
為什么香港公司分行是要多出年審費用呢,因為分公司是單獨的商業登記證,香港公司年審的內容就是換新的商業登記證和周年申報表,而商業登記證的費用是和總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費用是相同的,所以也就需要多繳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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