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他人商標小心巨額罰款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了《2018年北京市工商局“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十大案例》,一些企業侵犯他人的商標權被罰款,zui大的一起罰款超千萬余元!
一.查處侵犯“Tiger”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在全市開展的紅盾利劍打假溯源專項行動中,根據tousu 舉報線索,對北京宏源利得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作為供貨商,其經營銷售的運動鞋所使用的標識與株式會社愛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執法人員依法對侵權商品予以扣押。經調查,違法經營額高達1115萬余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鞋6687雙,并作出罰款558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是近二十年來北京工商部門查處的zui大一起商標侵權案件。
二.查處侵犯“蘋果”服務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接到商標權利人蘋果公司舉報后,對北京直信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東城區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在店外門頭、指示牌,店內裝潢、二維碼、POS機簽購單上使用“蘋果”文字及圖形商標,將自身的維修服務與“蘋果”注冊商標進行關聯,誤導消費者。該公司利用手機地圖自設點位,將自身經營場所位置點設為唯一的“蘋果guan方授權服務中心”,即消費者通過手機地圖搜索“蘋果guan方授權服務中心”,地圖顯示有且僅有該公司一個位置點,使消費者誤認為該公司就是蘋果公司guan方授權維修店,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被多次投訴舉報仍不悔改并被媒體曝光,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經調查,該公司違法經營額共計181萬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90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以上兩例皆保護了涉外商標權利人權益的案件,體現了商標行政保護全鏈條打擊侵權行為的特點,有效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一.查處侵犯“Tiger”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在全市開展的紅盾利劍打假溯源專項行動中,根據tousu 舉報線索,對北京宏源利得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作為供貨商,其經營銷售的運動鞋所使用的標識與株式會社愛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執法人員依法對侵權商品予以扣押。經調查,違法經營額高達1115萬余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鞋6687雙,并作出罰款558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是近二十年來北京工商部門查處的zui大一起商標侵權案件。
二.查處侵犯“蘋果”服務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接到商標權利人蘋果公司舉報后,對北京直信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東城區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在店外門頭、指示牌,店內裝潢、二維碼、POS機簽購單上使用“蘋果”文字及圖形商標,將自身的維修服務與“蘋果”注冊商標進行關聯,誤導消費者。該公司利用手機地圖自設點位,將自身經營場所位置點設為唯一的“蘋果guan方授權服務中心”,即消費者通過手機地圖搜索“蘋果guan方授權服務中心”,地圖顯示有且僅有該公司一個位置點,使消費者誤認為該公司就是蘋果公司guan方授權維修店,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被多次投訴舉報仍不悔改并被媒體曝光,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經調查,該公司違法經營額共計181萬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90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以上兩例皆保護了涉外商標權利人權益的案件,體現了商標行政保護全鏈條打擊侵權行為的特點,有效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