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新加坡MAS牌照流程及費用?
新加坡MAS牌照作為東南亞發展最蓬勃國家,新加坡在電子資產行業也走到最前,對數字貨幣這一金融創新形式的態度備受矚目。 《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Act)通過新加坡國會審議于2019年1月14號被正式立法。這項法案將直接影響眾多在新加坡市場中的數字貨幣交易所、錢包及 OTC 平臺,并將從風控和合規兩個方向對相關業務進行全面監管。在新加坡經管局新通過的《支付服務法案》下,兩條監管框架并行,他們分別是:“指定制度”和“牌照制度”。而“牌照制度”則是為了更好順應市場靈活性而設置的監管框架,其中共設有三類牌照:“貨幣兌換”牌照;“標準支付機構”牌照;和“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牌照制度監管范圍包括以下七種業務:
開戶服務
國內匯款服務
國際匯款服務
商業采購服務
電子支付服務
支付型通證服務
貨幣兌換服務
第一類“貨幣兌換”牌照:
僅限于貨幣兌換服務,監管方向與現有的 MCRBA 法案類似;因業務本身的商業規模較小,涉及的風險也較低,因此該牌照的監管范圍也較小。
第二類“標準支付機構”牌照:
監管上述7 種服務任意組合而成的商業,但對支付或轉賬額度上限有要求,即一年中平均每月涉及的金額不超過300 萬新幣,或,一年中平均每日涉及的電子支付流水不超過500 萬新幣。由于額度較小,這一牌照的申請要求也較低,為創新型金融企業提供類似“永久沙盒”的寬松環境。
第三類“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監管超過“標準支付機構”牌照所設額度的所有業務,相當于是“標準支付機構”牌照的升級版。
如果公司業務量達到以下兩種情況,就需要申請“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被許可人提供開戶服務、國內匯款服務、國際匯款服務、商業采購服務、支付型通證服務中的一種或幾種,某項業務月總交易量超過300 萬新幣或某兩項業務及以上月總交易量超過600 萬新幣;
被許可人提供電子支付服務,日均電子支付流水超過 500 萬新幣。
因涉及的金額更大,風險更高,牌照審批要求也更嚴格,監管范圍也更廣。
總結來看,新加坡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在涉及到支付型代幣交易時 (支付型代幣,如:比特幣),均需要申請第三種 “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合規計劃程序:
交易所必須制定合規計劃以及由合規官進行監察。合規官有責任監督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客戶的身份信息;
建立和更新內部政策和程序,以完成,審查,提交和保留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所有報告和記錄;
監控交易并調查與正常活動的任何重大偏差;
實施記錄管理系統,以便適當存儲和檢索文檔,文件,表單和日志;
定期更新風險評估;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執法部門提供信息;
合規官有權與執法部門進行互動,執法部門參與防止洗錢,資助恐怖主義和其他非法活動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
作為一項支付業務,您必須為某些活動和交易核實客戶的身份。了解你的客戶的一部分包括以下方法來識別客戶,以及進行某些額外的活動,如下所示:
通過獲取某些信息來識別客戶,包括非自然人客戶或與該客戶相關聯的其他人;
驗證獲得的識別信息;
如果客戶不是自然人,請識別并驗證客戶的代理自然人的身份;
確定是否存在任何實益擁有人,并采用向實益擁有人的識別和驗證程序;
對要建立業務關系的地方獲取有關預期業務關系的性質和目的的信息;
建立業務關系后,對業務關系進行持續監控;
建立業務關系后,定期檢查客戶信息的充分性
法律要求:
至少1名自然人股東,其它可為法人股東持股;
至少2名本地董事(為新加坡公民、持有永久居民或雇傭通行證),各一名執行和非執行董事;
必須委任1名公司秘書;
公司永久經營實體辦公室及員工;
合規部門與人員;
審核要求;
MAS的檢查/調查;
技術風險管理;
所有人員必須為合適人士。
最低資本要求:
標準支付機構牌照:10 萬新幣
大型支付機構牌照:25 萬新幣
向 MAS 繳納保證金:
月平均交易量小于 600 萬新幣:繳納保證金 10 萬新幣
其他情況:繳納擔保金 20 萬新幣
所需文件:
個人股東和董事(可以一人)的護照公證件
個人股東和董事的三個月內的賬單/地址證明公證件
控股公司的章程,商業登記,證書
控股公司最終受益人和董事的護照公證件,三個月內的賬單/地址證明
公司注冊證書
公司或集團在過去三年的財務報表
組織架構圖
商業計劃書
股權架構圖
相關合規文件
學歷證明及履歷
申請表格范本
UCG服務內容
成立當地公司
牌照申請資料協助準備
AML流程建立,反洗錢反恐合規
提供MAS所要求的當地合規官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遞交申請
申請成功后每月協助管理
申請流程:3-4個月
牌照制度監管范圍包括以下七種業務:
開戶服務
國內匯款服務
國際匯款服務
商業采購服務
電子支付服務
支付型通證服務
貨幣兌換服務
第一類“貨幣兌換”牌照:
僅限于貨幣兌換服務,監管方向與現有的 MCRBA 法案類似;因業務本身的商業規模較小,涉及的風險也較低,因此該牌照的監管范圍也較小。
第二類“標準支付機構”牌照:
監管上述7 種服務任意組合而成的商業,但對支付或轉賬額度上限有要求,即一年中平均每月涉及的金額不超過300 萬新幣,或,一年中平均每日涉及的電子支付流水不超過500 萬新幣。由于額度較小,這一牌照的申請要求也較低,為創新型金融企業提供類似“永久沙盒”的寬松環境。
第三類“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監管超過“標準支付機構”牌照所設額度的所有業務,相當于是“標準支付機構”牌照的升級版。
如果公司業務量達到以下兩種情況,就需要申請“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被許可人提供開戶服務、國內匯款服務、國際匯款服務、商業采購服務、支付型通證服務中的一種或幾種,某項業務月總交易量超過300 萬新幣或某兩項業務及以上月總交易量超過600 萬新幣;
被許可人提供電子支付服務,日均電子支付流水超過 500 萬新幣。
因涉及的金額更大,風險更高,牌照審批要求也更嚴格,監管范圍也更廣。
總結來看,新加坡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在涉及到支付型代幣交易時 (支付型代幣,如:比特幣),均需要申請第三種 “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合規計劃程序:
交易所必須制定合規計劃以及由合規官進行監察。合規官有責任監督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客戶的身份信息;
建立和更新內部政策和程序,以完成,審查,提交和保留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所有報告和記錄;
監控交易并調查與正常活動的任何重大偏差;
實施記錄管理系統,以便適當存儲和檢索文檔,文件,表單和日志;
定期更新風險評估;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執法部門提供信息;
合規官有權與執法部門進行互動,執法部門參與防止洗錢,資助恐怖主義和其他非法活動
了解你的客戶程序:
作為一項支付業務,您必須為某些活動和交易核實客戶的身份。了解你的客戶的一部分包括以下方法來識別客戶,以及進行某些額外的活動,如下所示:
通過獲取某些信息來識別客戶,包括非自然人客戶或與該客戶相關聯的其他人;
驗證獲得的識別信息;
如果客戶不是自然人,請識別并驗證客戶的代理自然人的身份;
確定是否存在任何實益擁有人,并采用向實益擁有人的識別和驗證程序;
對要建立業務關系的地方獲取有關預期業務關系的性質和目的的信息;
建立業務關系后,對業務關系進行持續監控;
建立業務關系后,定期檢查客戶信息的充分性
法律要求:
至少1名自然人股東,其它可為法人股東持股;
至少2名本地董事(為新加坡公民、持有永久居民或雇傭通行證),各一名執行和非執行董事;
必須委任1名公司秘書;
公司永久經營實體辦公室及員工;
合規部門與人員;
審核要求;
MAS的檢查/調查;
技術風險管理;
所有人員必須為合適人士。
最低資本要求:
標準支付機構牌照:10 萬新幣
大型支付機構牌照:25 萬新幣
向 MAS 繳納保證金:
月平均交易量小于 600 萬新幣:繳納保證金 10 萬新幣
其他情況:繳納擔保金 20 萬新幣
所需文件:
個人股東和董事(可以一人)的護照公證件
個人股東和董事的三個月內的賬單/地址證明公證件
控股公司的章程,商業登記,證書
控股公司最終受益人和董事的護照公證件,三個月內的賬單/地址證明
公司注冊證書
公司或集團在過去三年的財務報表
組織架構圖
商業計劃書
股權架構圖
相關合規文件
學歷證明及履歷
申請表格范本
UCG服務內容
成立當地公司
牌照申請資料協助準備
AML流程建立,反洗錢反恐合規
提供MAS所要求的當地合規官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遞交申請
申請成功后每月協助管理
申請流程:3-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