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商標注冊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請注冊,非塔吉克斯坦居民申請注冊商標必須指定在該國的代理。
二、塔吉克斯坦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及申請人shenfen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fuyin件;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簽署。
三、塔吉克斯坦商標注冊流程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商標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大概需要4-6周)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等。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3、公告和異議
商標通過審查后,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并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注冊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12-16個月。
四、塔吉克斯坦商標有效期
從注冊日起算10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注冊有效期滿前 6個月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