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名銀行職員收錢助跨國犯罪集團開公司戶口洗黑錢逾六十億被捕
一個跨國犯罪集團在本地主腦協助下安排外地傀儡到港,為他們偽造身份證明及公司業務文件,并串通銀行職員于本地銀行開設公司銀行戶口洗黑錢,涉及金額達六十三億元。警方昨日(1月19日)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七人。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昨日采取「凌霄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個地點,并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拘捕七人,年齡介乎30至37歲,均為現職或曾任職銀行的職員。行動中檢獲大量公司文件、銀行紀錄、電子器材及現金等。
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經成功瓦解一個跨國經濟犯罪集團。警方會繼續循財富調查方向跟進,并會與本地及海外執法機構保持情報交流。警方行動持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洗黑錢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協助或串謀洗黑錢亦觸犯同樣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及罰款五百萬港元。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昨日采取「凌霄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個地點,并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拘捕七人,年齡介乎30至37歲,均為現職或曾任職銀行的職員。行動中檢獲大量公司文件、銀行紀錄、電子器材及現金等。
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經成功瓦解一個跨國經濟犯罪集團。警方會繼續循財富調查方向跟進,并會與本地及海外執法機構保持情報交流。警方行動持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洗黑錢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協助或串謀洗黑錢亦觸犯同樣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及罰款五百萬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