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過程中的誤區
1、商標許可授權但不在商標局備案
商標注冊成功后,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權給他人使用。但實際商標授權,往往會出現一種情況,雙方只簽訂合同,向商標局辦理使用許可備案這一步會疏漏。從商標法而言,商標持有人將商標授權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若要合規法律就必須向商標局進行備案。在沒有利益糾葛的時候風平浪靜,一旦有利益糾葛的時候,那就百口莫辯了。
2、商標核準商品超范圍使用
超范圍使用,是日常商標使用過程中極易犯的錯誤。商標使用應該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的商品/服務項目使用,若超范圍使用必須重新注冊,沒有注冊的情況下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這么做的隱患一是商標使用不受保護,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權情況,一旦發生侵權,所要承擔的責任就可大可小了。
商標注冊成功后,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權給他人使用。但實際商標授權,往往會出現一種情況,雙方只簽訂合同,向商標局辦理使用許可備案這一步會疏漏。從商標法而言,商標持有人將商標授權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若要合規法律就必須向商標局進行備案。在沒有利益糾葛的時候風平浪靜,一旦有利益糾葛的時候,那就百口莫辯了。
2、商標核準商品超范圍使用
超范圍使用,是日常商標使用過程中極易犯的錯誤。商標使用應該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的商品/服務項目使用,若超范圍使用必須重新注冊,沒有注冊的情況下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這么做的隱患一是商標使用不受保護,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權情況,一旦發生侵權,所要承擔的責任就可大可小了。